房屋被当作违建拆除,城管称其建房时建设许可证已过期 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沐杉
陈先生的房屋在去年10月被海珠区城管以违法建筑为由拆除,陈先生不服向海珠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他继续向广州市中院上诉。
中院昨天开庭审理此案。
海珠区城管昨天在庭上表示,陈先生的房屋在1994年3月拿到宅基地建设许可证,而通过1999年一张航拍图发现,房屋所在地直到1999年都没房屋。由于拿到许可证超过两年时效都没建设,许可证作废,之后建起的房屋就是违章建筑。官洲岛目前要改建成国际生物岛,陈先生的房屋被认定为妨碍城市规划的违建而被拆除。
陈先生的律师则表示,城管提供的1999年航拍图颜色模糊,看不出争议地点是否有房屋建筑,而且城管没资质可以对此作出认定。而陈先生表示,早在1999年下半年,房子就盖好了。他出示的一份宅基地使用证上标明,发证日期是1999年10月。陈先生的哥哥告诉记者,是建了房屋才能拿到这个证的。
双方昨天在庭上还就陈先生所在官洲岛是否属于城市规划区、建房是否违反规划法律的问题进行争论。昨天没有当庭宣判。
有官洲居民表示,不少人都像陈先生这样被城管以违章建筑为由拆了屋。他们说,官洲岛有道路工程,按照市政道路扩充补偿标准,居民拆迁应该拿到每平方米2300多元,但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给出的价钱是每平方米850元,居民不接受,不愿意搬。不少人的房屋随后被查出是违章建筑而拆除。当地居民表示,将继续争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37户居民已经提起了诉讼。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