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韦小宝”江记明的风流人生
【周末报报道】-曾璇 本报记者 陈璐 见习记者 沈勇兵
“我对老婆们同等待遇,性生活上轮流睡。谁经济有困难,我就支持谁。哪家事多,我就在哪里出现。我实行‘三同’政策,即感情同一对待,经济同一支持,生活同一照顾。
这就是曾经拥有“一妻六妾”,号称广州“‘包二奶’始祖”、“当代韦小宝”的江记明的风流经。
江记明是谁?多年以后,谈起这个名字,不少人仍会边笑边摇头,说他“是个人物”。
在改革开放之初,他就成了腰缠万贯的包工头;于国人对“生活作风问题”谈之色变的1979年,他便包下了第一个“二奶”;到了暴发户们刚有“搞搞阵”(摆谱,自以为是地对别人捣乱)念头的1989年,他已在“一妻六妾”中游刃有余……
这个曾经在广州花都市(当时的花县)轰动一时的新闻人物,出名的关键词让人觉得十分可笑——妻妾成群。
当然,风流半生的江记明也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1991年以重婚罪入狱两年。
出狱后,为维持一家老小十几口的生计,江记明不惜铤而走险赚快钱。1996年,他因经营录相厅播放黄色录相,再次获刑5年。
出来后,他又做了几年的“帮教对象”。
现在,60岁的江记明已经“脱管”,“中隐隐于市”,安然栖身于广州市白云山下的一片热闹市廛之中。
“仔多打架都唔(不)怕”
年少时期的江记明乏善可陈。他1947年10月生于花县花东镇山下村一户农家。花县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地肥水美,自古是鱼米之乡。
江记明9岁才上学,学业平平,读完初中就回家务农了。在田头地里耕作两年后,他想多挣一点钱,便到邻村七星村的瓦厂打工。他勤劳、朴实,一如他的父辈,一如这片土地。村人很难看得出来,他日后会有什么大的作为。
与珠江两岸的大多数乡村一样,江记明的村子里也盛行宗姓械斗之风。江姓宗族由于人丁单薄,在械斗中总是处于下风。很小的时候,他便记住了“仔多打架都唔(不)怕”这句话。结婚后,他让老婆一口气生了4男1女。
1976年,江记明只身来到广州,凭着从瓦厂学到的手艺,在建筑工地上摸爬滚打。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他很快就赶上了改革开放的第一轮浪潮,当上了包工头,成为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
1978年,江记明偶尔看了一部香港电视剧《香港大亨》,剧中香港大亨妻妾成群、风流快活的生活场景令他艳羡不已。
江记明心想:别人能做的,为什么我不能做?
于是,江记明饥渴的目光在自己承包的工地上搜索,最后落在做饭的厨娘——清远姑娘阿桃的身上。
阿桃的姿色并不很出众,但身材匀称,女人味十足。她刚从清远石坝镇乡下来广州不久,经人介绍到江记明的工地做帮工。
在陌生的广州,24岁的阿桃急于想找一个男人做靠山。很快她就感觉到了江记明对她的殷勤,她心中暗喜,一有空就往江的住处走,坐一坐,聊一聊,听听录音机。江记明心照不宣,热情地招待她,给她讲笑话,教她如何掺石灰、砌砖。阿桃渐渐感到,江记明这个人虽然文化不高,但头脑灵活、挣钱有方。“这样的男人,我一定要抓住他。”她暗暗下了决心。
这层薄纸终于在1979年2月的一个夜晚被戳破了。
那天晚上,阿桃又来了,还带来她煲的靓汤。昏黄的灯光下,潮冷的空气有些凝固,两人半晌没有话说,江记明起身把房门反扣上,紧紧盯着她的胸脯说:“今晚在这里睡吧。”
……阿桃成了江记明的“二奶”。江记明在工地附近盘下一间米粉店,交给阿桃经营,两人出双入对,俨然夫妻。
但是,在江记明的“人生理想”中,两个老婆根本不够,多多益善。
已经是有钱人的江记明,抓住一些姑娘爱慕虚荣和无知幼稚等弱点,使她们陆续成为自己的“姨太太”。其中,年龄最大的25岁,最小的才18岁,比他的大儿子年龄还小。除“六奶”阿英是广州人外,其余5人都是从广东省贫困山区来广州打工的农村姑娘。
江记明常对她们许愿说,只要她们有了细崽(小孩),他保证让她们一辈子过得舒舒服服。
于是,6个“姨太太”接二连三地生了7个细崽。
白云山下的“家”
江记明的结发妻子阿如,对丈夫的风流韵事早已耳闻目睹,但她对他一再忍让。
阿如和江记明是1967年经自由恋爱结合的。当年,她并没有嫌弃江家一贫如洗,夫妻俩勤俭持家,拉扯大5个孩子。1978年江记明当了包工头后,风流韵事不断传到阿如耳里,她感到吃惊和气愤,多次进城规劝丈夫。但她的种种努力都无济于事。
对丈夫规劝毫无结果,她转而劝说丈夫的第一个“姨太”阿桃。她将心比心地对阿桃说:“你我都是女人,你将来结婚后,丈夫也在外面搞三搞四,你会好受吗?”回答她的是沉默。劝多了,阿桃也将心比心地说:“到了这田地,叫我怎么办?谁也不会要我了!”
1980年初,江记明承包的驻广州空军某部的工地出了事故,被黄花岗派出所带走协助调查。与此同时,有人告发他与阿桃非法同居。派出所调查证实后,责令已有身孕的阿桃做人流手术,而江记明被东山区公安分局处以劳教一年的处罚。
阿如为了让阿桃离开自己的丈夫,主动带阿桃去做人工流产,并带她回花县老家住了半个多月,精心为她调养身子。
然而,江记明解除劳教后,继续和阿桃来往,并一连生下3个孩子。至此,阿如彻底失望了,按她自己的话说,“骂又骂不过他,打也打不过他,劝又无济于事,只好随他去吧。”
阿如将沉重的苦楚掩埋在内心深处,她没有再作抗争。
在江记明的眼里,阿桃是他7个妻妾中最得力的一个。这不仅因为阿桃死心塌地跟他十几年,更因为阿桃帮他料理各种事务,俨然成了江家的主事“太太”。
1987年,江记明在广州白云山下新建了一幢6层楼房,将底层拿出来,贷款几十万元,开了一家豪华酒店,店名暗镶着他和阿桃的名字。开张之日,阿桃以主妇身份迎客,江记明还得意洋洋地向人介绍:“这是我的二太太。”
酒店关闭后,江记明另开商店,依旧由阿桃一手照料。此后,白云山下的这幢小楼便成了江家人的落脚点。江母长期和阿桃住在一起,阿如也常来此小住,阿如所生的孩子更是以此为家。
阿桃不仅帮江记明打理生意,安排江家一家人的生活,还成了江记明与其他“姨太太”之间的联络员。其他“二奶”若有急事,便去找阿桃;江记明有什么事,也由阿桃转达。
妻妾成群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用这话来形容江记明与他另外4个“侍妾”——阿婵、阿芳、阿娣和阿英的关系,是颇为恰当的。
“三奶”阿婵1982年初认识江记明时,对他的印象并不怎么好。是江记明的花钱似流水,对女人的小恩小惠,博得了阿婵的欢心。于是,21岁的阿婵不顾好心人的忠告,和江记明结为“夫妻”,两人互以“老公”、“老婆”相称,他们在别处购置房屋,共筑“爱”巢。
1985年2月,阿婵生下一个儿子。“四奶”阿芳虽然念到高中一年级便辍学了,却是江记明所有妻妾中读书最多的一个。他们认识才8个月,便自愿共偕连理。阿芳身怀六甲之时,才知道江记明已有妻室,并有其他“姨太太”。当时,她也曾想过离开他,但欲念难平,加上有了孩子,只好依靠江记明生活下去了。
阿娣成为江记明的“五奶”时,还不到18岁。她是在工友家中认识江记明的。阿娣与江记明“结合”的经过,与其他几个“姨太太”的结合大同小异。
“六奶”阿英生长在广州,见多识广,她和江记明在广州某酒店相识。想到要跟他分手时,自己已经有孕在身,只好死心塌地做他的“姨太太”。
至于“七奶”阿霞,并不是自愿的。江记明认识阿霞的姐姐,1988年6月,阿霞经姐姐介绍,到江记明的酒店打工。江记明垂涎于阿霞的青春美色,便对阿霞的姐姐说:“你妹几好人(你的妹妹性格好),不如介绍给我做老婆啦。”
当年8月5日晚,江记明的“四奶”阿娣开车到外地办事,江记明便带阿霞来到阿娣的住处,提出要与她结婚。
阿霞说:“要结婚就先去办结婚证。”江记明说:“先住在一起,再办证也不迟。”
阿霞没有答应。这时江记明早已按捺不住,动起手来。
阿霞吓坏了,拼命反抗,用手打他,用口咬他,但最后都抵挡不住,被江记明强暴了。
阿霞哭肿了眼。江记明说:“不要哭了,迟一些会和你办结婚证的。”还当即写下一份“协议书”,声称要把这套房子的产权给阿霞和日后他们所生的孩子。
怀胎8个月后,阿霞得知江记明已有大小老婆一大堆,深感上当受骗,且与江记明没有什么感情可言,便提出要打掉胎儿,与他分手。
江记明放出狠话:“孩子要是打掉了,我们就一刀两断,还要用车撞死你。”
阿霞认命了。1989年10月,她为江记明生下一个女婴。
荒唐的“申辩书”
1992年,江记明因为重婚罪名被收审。
他向花都市法院写了一份“申辩书”,读来让人啼笑皆非,现摘录如下:
“第一个申辩意见是对我构成重婚罪有些疑问。从字面上说,重婚的意思就是已经结婚的人再次结婚,而结婚的意思应该是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结婚,或者是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按家乡风俗摆结婚酒,受到当地村民和亲朋默认的事实婚姻。我与阿桃等人只是在远离家乡的广州市以夫妻名义同居,户口所在地的村民不认识阿桃等人,而且同居生下的子女也不能按已结婚夫妻的子女去入户口,这能算结婚成重婚罪吗?
“第二个申辩意见是,我认为我的行为,即便是构成重婚罪,但从道德良心方面,都是情有可原的……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儿女,我自己就是一个有儿女的父亲。将心比心,我认为由于一时的过错发生关系的做法,是非常缺德的。为了使女方有所依靠,我要尽我的能力去帮助她们,共同建立家庭,这应该是合情合理的。而且阿桃等人没有做破坏我与原妻感情和伤害家庭的行为,我也没有和原妻离婚,更没有抛妻弃子。”
从这份“申辩书”中,我们看到了江记明无知而无奈的一面,也看到了他可耻更可悲的一面。
耐人寻味的是,揭发江记明重婚的不是他的原妻或小老婆,而是花都市花东镇妇联。正如江记明的妻子阿如所言:“如果我告丈夫重婚,他肯定要劳改个三四年,那一大家子如何维持下去?”
这些弱女子们,因为生存的理由或借口,间接纵容了江记明,使他得以为所欲为。
“中隐隐于市”
2007年8月15日,记者前往广州白云山下的“城中村”,打听江记明的下落。来到当地,不少人都笑笑,给记者指路。
一幢建筑面积逾千平方米的六层小楼,据说是他当年分家产时分给“二奶”阿桃的,一楼出租给大排档,楼上有出租屋,也有小作坊。
周围街坊都说,江记明常住在此。不知何故,他并未住在楼中正屋,而是委身于楼顶天台的铁皮屋里。屋内家具电器一应俱全,不过都很老旧。
但记者几次造访,不是扑了个空,便是吃了闭门羹。
江记明80多岁的老母亲也住在顶楼,老人讲起他,有些“眼湿湿”:“同志,你们帮我劝劝他,60岁,都做阿爷的人啦,不要再搞事啦,我劝不听啊……”
老人说,现在偶尔还有年轻女子与他在此出入,她不认识,也“无眼睇”(不去看)。不过,儿子在她眼中,本性是好的,现在每月仍给她300元家用。
问起那些“二奶”与他所生的子女,老人板着脸说:那些不算数的……她只说“正牌”儿媳妇阿如,在花都忙于“凑孙”(抚养孙子),江记明与她生的3个儿子都娶了亲,“一人只生一个”,很“遵守政策”。
不过,江记明几乎从不回花都老家,他当起了城市“隐者”。
住在5楼的是江记明弟弟一家。弟媳听说是找江记明,反应很大:“他是他,我是我,关我什么事?”最后索性说,不认得这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