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辅导泄密被拒校门外 律师建议到法院起诉
□今报记者 陈涛
商丘籍女大学生玲玲(化名)把内心深处的秘密告诉给了心理老师,以求获得“解压”。没想到,心理辅导老师却泄了密,导致玲玲成了一个老师、同学眼中的“另类人”。
9月1日,过完暑假的玲玲拿着缴纳过半学年学费的申请,找校长签了字。她在西安一所大学读工商管理专业,大专课目已修完,准备在该校继续读本科。
不料,当玲玲拿着申请找班主任李老师报到时,却吃了个“闭门羹”。李老师告诉她:“你目前的任务是去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大家都感觉你的精神不大好。”
“我精神没问题啊,可以上学。”玲玲说。
“那你就让校长再给你签个字,你本人也写个保证,如果你因精神问题发生任何事情,与我和学校都没有关系。”李老师不耐烦地回答。
当玲玲再次找到校长签字时,校长也拒绝了玲玲,同样督促她尽快入院治疗。
玲玲说,她进行心理咨询事出有因。
1998年9月,14岁的玲玲升入初中,父母为了让她上学方便,就把她寄养在朋友陈师傅家里。陈师傅和他妻子张阿姨的子女都在外地上大学,他们家距离玲玲的学校很近,孩子不在身边的他们待玲玲如同亲生女儿。
玲玲搬进陈家不久,陈师傅就到深圳开创新事业去了。张阿姨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后总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到夜晚,偌大的院落漆黑一片,玲玲觉得既害怕,又孤独。
张阿姨告诉玲玲,自己是在一个雨夜认识了丈夫,丈夫也是在一个雨夜离开了自己,所以,每逢雨天,感情失败的她就会在家中暗自落泪。渐渐地,张阿姨的倾诉在玲玲心中烙下了阴影,玲玲也养成了逢雨天不出门的奇怪习惯。
随着学识和年龄的增长,玲玲开始明白,逢雨天不出门的习惯是一种心理障碍。在家人的鼓励下,玲玲走进了学校的心理辅导室,不久,一连串麻烦接踵而至。
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儒苍认为,在没有确定玲玲的确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学校单方面拒绝玲玲就读是不应该的,玲玲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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