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平方米以下每月100元,40平方米以上每月150元” 物业代收电费 欺上瞒下! 贴通知:替电业局收费 电业局:从来没授 “我们小区从入住到现在一直没安装电表。这几天,物业通知我们,要追缴这段时间的电费,标准是4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交电费100元,40平方米以上的每月交150元,这样收费是否合理?”9月13日,家住皇姑区四季菁华小区的王先生来电反映此事。
居民:电费可以估着收? 9月13日,记者来到位于皇姑区崇山中路的四季菁华小区,几位居民证实了王先生的说法。有的居民质疑称,一些住户一直没有入住或者很少在这里居住,难道也要按这样的标准缴纳电费吗?
物业:替电业局收费
管理该小区的欣辉物业公司于8月31日贴出通知,称现物业公司开始替电业局进行电费收缴工作,9月15日前办理,如逾期不交耽误电表进户出现电业局断电情况,由业主自己负责。
欣辉物业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解释,“我们是替电业局收电费,收费标准也是他们定的。开给居民的收据,是物业公司代开的三联据,而不是电费缴费单。”
物价局:已经展开调查 沈阳市物价局审批管理办公室的栾副主任表示,作为小区的物业部门,没有权力和相关依据这样收取电费。居民在缴费时,需要看对方开具的收据是否正规。目前,物价部门已就此事展开调查,如果确实存在不合理收费,物价部门将对其查处。
电业局:没让物业收电费 沈阳供电公司以及皇姑区供电局对此事极为重视。皇姑区供电局段姓负责人来到四季菁华小区了解此事。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要澄清的是,电业局没有让物业公司收取电费。在小区没有安装电表之前,电业局和居民不发生收取电费的关系,只是提供给开发商临时电。物业公司打着电业局旗号向居民收取电费的行为不妥。
当日,记者与电业部门均没有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供电局段姓负责人表示,14日将再次来到该小区解决此事。沈阳晚报记者 刘 洋 摄影孙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