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立的思维方式到和谐的思维方式
——思维方式的转换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摘 要:为了适应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新实践的需要,辨证思维需要发展转型,从传统的辩证思维转换为新的辨证思维,具体地说,就是从对立的思维方式转为和谐的思维方式。
关 键 词:思维方式; 对立的思维方式; 和谐的思维方式
一、思维方式与实践的关系
“思维方式是一定时代人们的理性认识方式,是按一定方法和程序把思维诸要素结合起来的相对稳定的思维运行样式。”[1] 从发生学的角度看,“任何思维方式都是社会实践活动方式在人脑中的内化,是客观的感性物质活动意识化、观念化的结果”。[2] 因此,一定的思维方式的生成和变化是受实践制约的,新的实践必然催生新的思维方式。
另一方面,思维方式又不是消极被动地去适应实践, 它对人们的认识和实践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人的一切思想和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思维方式支配、调节下展开的,思维方式是人的全部活动得以展开的重要保证。”[3] 思维方式作为一种思维样式或模式,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的独立性,形成一种思维的惯性、思维的定势,并对人们的认识和实践起到规范作用,对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产生导向作用。可以说,思维方式的好坏优劣直接影响到人们思想观念的正确与错误、深刻与肤浅,也关系到人们实践的合理性和成败。因此,新的实践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思维方式导引。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和谐世界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它一方面催生着和谐的思维方式,另一方面迫切地呼唤和谐的思维方式的导引。
二、对立的思维方式及其历史背景
众所周知,辩证法理论的核心是关于矛盾的学说,与之对应,辩证思维方式的核心是矛盾思维。在传统矛盾思维的视域里,矛盾双方的对立与斗争是第一位的,斗争性是矛盾的根本属性,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解决矛盾的主要方式是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结果是你死我活、非此即彼,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在实践中,习惯于采取对立和斗争的方式解决矛盾,推动发展。这些都是对立与斗争的思维方式的体现。
这种思维方式与人类历史发展的状况是相适应的。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有文字记载以来的人类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和阶级斗争是由于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又发展得很不够的产物。人类曾长期处于生产力水平极低的阶段,食物的匮乏、社会的普遍贫穷,使得阶级矛盾和斗争一直十分激烈,对立各方几乎没有共同的利益,没有妥协和协调的余地,从而只有通过一方“吃掉”另一方的方式解决矛盾。赫拉克利特说“一切都是通过斗争而产生的。” [4] 马克思说,“没有对抗就没有进步,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规律。”[5] 到了资本主义阶段,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对立十分明显,加上资本主义列强对落后国家和地区的压迫,以及领土争端、宗教信仰等的分歧,使得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和民族间的矛盾突出,冲突不断。毛泽东曾对人类的斗争史有过生动地论述,“有人说我们党的哲学叫‘斗争哲学’,……我说‘你讲对了’。自从有了奴隶主、封建主、资本家,他们就向被压迫的人民进行斗争,‘斗争哲学’是他们先发明的。被压迫人民的‘斗争哲学’出来得比较晚,那是斗争了几千年,才有了马克思主义。”[6] 对于当代人类社会来说,直到上世纪中叶,战争与革命还是时代的主题。上述历史状况决定了对立与斗争一直支配着人们的思维,成为主导的思维方式,并认为矛盾的斗争性是主要的和绝对的,而同一性是次要的和相对的;在实践上主要通过对立、斗争甚至对抗和战争的方式和途径解决矛盾,推动社会的发展。
对立与斗争的思维方式与西方现代化过程是相适应的。辩证法作为一种弘扬主体创造精神的哲学理论,固有一种西方文化的向外的、通过冲突和斗争而征服和占有的倾向。这种辩证法及其思维方式反映了西方现代化的特点。西方现代化的后果使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这更坚定了人们通过斗争、竞争而促进发展的信念。在这样的理论思维方式中,对立、斗争比和谐、统一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因为和谐虽然是目的,但必须通过斗争来实现。由此,矛盾、对立、斗争被看成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发展与对立、斗争解决矛盾等同起来。黑格尔就是这样思考问题的,他把事物之间的关系看作是矛盾的对立关系,这种矛盾对立的思维蕴涵的是一种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思维,即主体只有把自身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创建不同于自身的客体,才能在对象中印证和反思自身,并且只有通过克服异己的对象,扬弃外化的表象,才能使主体返回自身,确证自身的本质。在这样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中,确立对象和克服对象都是不可或缺的,由此,对立和斗争就成为辩证思维的主旋律。其实,这种矛盾、对立、斗争的思维正是资本主义现代化初期社会矛盾尖锐化的反映。也正是这样的历史背景使马克思接受了这种思维方式,资本主义早期血与火的历史使马克思坚信,迄今为止的人类文明史就是对立和对抗的历史,阶级社会发展的过程就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所引发的一系列对立和冲突中渡过的。
三、 新的时代与和谐的思维方式
什么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呢? 和谐的思维方式也承认矛盾和差别,但是在如何看待和解决矛盾方面,在如何促进发展方面,它与对立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分歧。简要地说,在和谐的思维方式看来,在当今人类社会中,同一性对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的作用超过了斗争性;解决矛盾的方式和途径出现了新的变化,由一方“吃掉”另一方为主导的方式转化为矛盾诸方协调平衡为主的方式。这样,在处理矛盾和问题时,我们就应该努力避免矛盾双方对立性的加剧,更不能人为“设置对立面”,而应该自觉地努力协调和平衡双方的差别与对立,推动双方在共存和共赢的前提下向前发展,也就是说要树立“共赢”的思维。如果说对立的思维方式把推动发展与通过对立和斗争的方式解决矛盾等同起来,那么和谐的思维方式则着重通过协调与平衡的方式解决矛盾,推动发展——这是解决矛盾、推动发展的新方式。
和谐的思维方式是如何生成和发展的呢?
随着历史的进步,时代的发展,人类的共同利益不断增多,尤其是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及全球性问题的日益突出,人类的整体联系和彼此的利益相关性从来没有发展到今天这样的程度;随着时代主题由战争与革命转变为和平与发展;随着我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党的任务由革命战争转变为和平建设……,对立与斗争的思维方式逐渐让位于和谐与共处的思维方式。
首先,现代性问题日益突出,呼唤着理论的更新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西方现代化过程的经验教训十分深刻,它把发展简单地视为征服自然的能力的增长和单纯的经济增长。在这种发展观支配下的“发展”不但忽视人和环境的协调,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发展的可持续性受到严重威胁;而且还使经济的发展失去人文导向,忘记了经济发展的目的,导致忽略社会公平,造成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紧张,公平正义问题成为必须解决的紧迫课题。不幸的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断重复着许多与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类似的问题,急需解决。这样,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就呼之而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正是据于这样的历史背景。正因为和谐社会是针对西方现代化模式的弊端而提出的,因此也必须更新与现代性和启蒙精神相适应的传统辩证思维方式。
其次,就国际关系而言,两次世界大战和随之而来的冷战局面,促使人们不断反思,使人们日益认识到,对立和对抗、矛盾和冲突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相容共处,协调合作才是正确的选择。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题,全球化在快速推进,全球性问题与危机日益扩展,人类共同利益在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民族与民族之间、国与国之间虽仍然有分歧和争斗,但以斗争和对立为主的思维方式必须让位于以和谐和妥协为主的思维方式。“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现实要求人们树立“双赢”和“多赢”的思维方式,也就是树立和谐的思维方式。
再次,对于我们中国而言,更重要、更直接的原因是,我们党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任务的变化促使我们逐渐转变思维方式。以毛泽东为主的中国共产党人,有过转变思维方式的努力,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在理论上,在“两论”之后,毛泽东发展了列宁在《哲学笔记》和他自己在《矛盾论》中的思想,对矛盾的同一性有了新的认识,“依一时说,统一是绝对的,斗争是相对的;依永久说,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7] 他还写出了《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样的光辉著作,突出了矛盾同一性的重要性,探索了解决矛盾的新方式。在实践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客观上要求重视矛盾的同一性问题;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采取了不同于苏联那样强制性措施,而是采取“赎买”等和平措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与实践,也体现了和平与和谐的思维方式。但是,这种转变还不是根本性的和全局性的,还很不巩固,具有浓厚的策略性。从总体上看,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共产党还没有完成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这部著作中开创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辩证法。但是,在他的晚年又脱离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返回到革命辩证法。”[8] 长期革命战争实践铸就的思维定势和思维惯性仍然支配着人们的大脑,对立和斗争的思维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的转变,习惯于用革命战争的方式搞建设,频繁开展大规模的政治运动,阶级斗争不断被扩大化,直至发生文化大革命这样全面的内战和内乱,导致人民的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多大改善,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
邓小平的思维方式带有显著的和谐思维的特点。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上来。邓小平提出了一系列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治国方略;制定了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思想。……邓小平对矛盾理论的突出贡献在于“他用正确的政策设计成功地解决了一些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证明对抗性矛盾的诸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也能够协调。”[9] 例如,“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思想就突破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不相容的观点,两种制度不仅在全球而且在一国之内可以和平共处。更值得一提的范例是,邓小平自觉顺应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在处理国家关系上体现了“双赢”和“多赢”的和谐思维方式,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到了相对和平的外部环境,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做出了贡献。如:与前苏联的关系,要“结束过去,开辟未来”;与周边一些国家存在领土争端,邓小平不主张简单地诉诸武力,而是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创造条件化解矛盾;邓小平放弃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矛盾不可调和的观点,认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共同利益,需要加强合作,谋求共同发展。他指出,发展中国家需要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发达国家进一步发展,面临市场扩大问题,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有利于解决发达国家进一步发展的市场制约问题。“南方要改变贫穷落后,北方也需要南方发展。南方不发展,北方还有什么市场?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发展速度问题,再发展问题。”[10] 由于邓小平顺应时代的要求改变了思维方式,创新了理论,才找到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更加明确提出来“双赢”和“多赢”思想,互惠互利成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处理国与国关系的重要指导思想。江泽民的《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被称为“论十二大关系”,它是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在中国的新发展的标志,江泽民在分析和处理这十二对矛盾是,贯穿了一条重要的原则,那就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实现对立面的统一”。新时期我国社会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阶级、阶层多样化的新格局,如何处理社会多元格局下的矛盾?和谐辩证法要求协调利益、实现团结、促进和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实现“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11]
以胡锦涛为代表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和“五个统筹”的思想深刻地体现了和谐的思维方式。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外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的理念,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发展和提升,切中了时代的脉搏,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愿望;对内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并把和谐社会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这是继邓小平之后对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又一大创新,把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提高到了新的境界,是我党社会主义观的又一重大发展,这一理论创新闪耀着和谐思维方式的光芒。
经济全球化使国家间的相互依赖程度明显加深,在此背景下如果仍然用对立的思维方式导引实践,将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中国的改革开放一开始就自觉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去,2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与世界(尤其是美国)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济格局。这意味着中国与美国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或“利害共同体”关系,任何损害对方的举措同时也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而和平和合作的发展才会导致互利、互赢。这就使得现存大国很难用传统的办法来解决双方间的矛盾和分歧。就像一些美国战略专家所说的,全球化时代已经没有零和游戏;如果美国同中国冲突,美国自己也会受伤,这是两败俱伤的游戏。美国同中国合作,客观上有助于中国发展,但美国自己也受益,这是双赢游戏。[12] 正因为如此,当中美两国因台湾、贸易、汇率和知识产权等问题而起摩擦时,波音、麦当劳和可口可乐等公司以及许多美国有识之士往往会发出反对制裁中国的强烈呼声。其实,中美经济已形成了结构性依赖关系。对美国而言,在其国内储蓄缺乏、又希望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必须从国外吸引额外的存款,才能实现增长。美国不得不靠巨额经常项目赤字和贸易赤字来吸引这些外资。同时,目前中国的外汇储备至少有70%左右是美元,中国手里还握有几千亿美元的美国债券,等于借钱给美国填补财政与贸易赤字。庞大的资本输出和经常项目逆差成就了美国作为世界最大市场的地位。对中国而言,庞大的商品出口为国内创造了就业,外需是中国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重要拉动力,而美国是中国最重要的出口市场之一,中国经济的增长离不开美国。中国高额外汇储备对美国金融资产的回购,也为中国的巨额外汇贮备找到了保值和增值的途径。美国前财长萨默斯将中美之间这种相互需要又相互牵制的财经关系,称为谁也离不了谁的“金融恐怖平衡”。 这意味着,在贸易和金融领域,经济全球化让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越走越近,相互依赖度超过以往所有历史时期。这就是与核恐怖平衡相对应的金融平衡。一旦中美关系严重恶化而走向对立和对抗,如果发生包括贸易战在内的严重冲突,双方都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唯一解决双方分歧和矛盾的方法是:协调和相互妥协,实现共赢。可见,在分析和解决中美矛盾与分歧这一问题上,和谐的思维方式代替对立的思维方式是多么重要啊!
我国加入WTO的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生动而深刻地述说了实践的发展对新的、和谐的思维方式之需要的紧迫性。龙永图说:“我们中国人接受共赢的理念是不容易的,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你死我活、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观念(这是典型的对立的思维方式——引者注)。我们现在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参与经济全球化,就必须要在整个社会牢牢树立共赢的观念。我第一次听到中央领导讲‘共赢’的时候,一夜都没睡着。因为在此之前,我们和美国的谈判、和西方国家的谈判,很多人不同意‘共赢’的目标。他们认为我们和他们没有什么好共赢的,中国和美国怎么可能共赢呢?但是事实证明了,我们的谈判如果不是以双赢作为目标,那么这种谈判永远不可能结束。谈判要强硬是最容易的,但这有什么用?你拿不到入世协议回来!如果不研究对方的材料,不去想方设法寻求共赢的结合点,谈判永远不会成功。”[13 ]
四、加强理论创新,促进思维方式的转换
可见,时代的变化、实践的发展催生着也呼唤着我们转变思维方式,强烈要求从对立的思维方式向和谐的思维方式转换。
但是,我们当前的理论研究,以及支配我们的深层理论思维方式还很不适应新的实践的要求。改革开放以后,虽然理论界纠正了对辩证法的错误理解,强调了对斗争性不能作狭隘的理解,并强调了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提出了单独的斗争性和单独的同一性都不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的观点。 但总的来说,我们的理论研究仍落后于时代与实践发展的要求,许多研究者对和谐思维的理解还限于传统的辨证思维方式的框架内,对同一性意义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还没有把同一性及和谐思维提升到矛盾理论和辩证思维的基础的地位,还没有把和谐思维提升为主导的思维方式。这从新矛盾理论的研究中就可见端倪。新矛盾观把矛盾分为极性关系、运演关系和结局关系,认为对立是矛盾的根本属性。“极性相持是绝对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这一命题应当修正为‘极性相持的对立性是绝对的’命题。”[14] 这表明,对立、斗争的思维仍然是新矛盾理论的深层构架。在这种构架中,不会真正有和谐的位置,不可能真正创新辩证思维和辩证法理论,在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时也不会真正自觉地受和谐的思维方式导引。
为了改变上述状况,必须加强理论创新,促进理论思维方式的转换。首先,必须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曾经被理解为矛盾对立与冲突的同义语,这也正是斗争哲学能够盛行一时的理论原因。但是,如此来理解马克思的理论就太片面了,甚至可以说是误解。因为,马克思所讲的对立和对抗的历史,特指的是“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即辩证法以对立和矛盾的形式来表达只适用于阶级社会。马克思是这样表述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15] 这即是说,矛盾、对立和对抗,只是阶级社会的发展状态,在未 来社会中,发展还是会继续的,但不再以对立、对抗的方式来进行,自由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的含义即在于此。把历史的发展分成性质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发展状态,对立、对抗的发展形式只存在于阶级社会,这才是马克思对辩证法理论的真实全面的理解。在“左”的错误时期,由于误读了马克思的理论,把马克思关于阶级社会发展状态的阐述误解为是对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状态的说明,辩证思维也就被等同于矛盾、对立、斗争的思维。于是矛盾的斗争性被赋予了绝对的地位,在斗争性和同一性的关系中,强调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这就在理论上导致了两个错误,一是对斗争性作了狭隘的理解,把斗争性等同于对立和冲突;二是抹煞了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似乎同一是可有可无的,只是为矛盾的斗争提供场所。“实际上,从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的实质来看,它是极力倡导各种因素持续协调发展的极具当代价值的发展理论:它力主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人与人的平等互助,经济与人的协调发展,公平与效率的兼顾,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协调发展。他认为,理想的发展方式就是实现了各个方面、各种因素协调并进的发展方式,当然,这种理想的发展方式只有在新型的、理想的社会制度中才可能完全实现”[16] 马克思提出了和谐发展是人类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的设想,至于实现和谐发展的具体历史条件,具体什么时间人类可以进入和谐发展的轨道,我们当然不能苛求马克思给出详尽、具体的答案和明确的时间表。
其次,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创新的针对性。我们必须从根本上更新辩证思维方式本身,真正用和谐的思维方式取代对立的思维方式,这对我们的理论研究和理论思维至少提出了两个要求:第一,在矛盾理论的研究中,彻底摈弃过去把矛盾的斗争性看成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的成见,充分重视、深入研究矛盾的同一性在社会事态的存在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入研究促使矛盾双方共赢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的重要价值和机理。第二,在探究社会发展方式和途径方面,深入研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平衡、协调对于解决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和作用机理,研究对立、斗争在推动发展方面的局限性及深层原因, 努力创造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有效的新方式、新途径。
再次,必须明确,和谐的思维方式不是无矛盾的思维。“和”是指不同事物之“和”,是“和而不同”,即多样性的平衡。只有多样性的平衡才能“和实生物”。这种多样性平衡的现实意义在于,改革的深化涉及到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不同的人和群体在享受改革成果方面必然有所不同,不同利益的矛盾是不可回避的。新辩证思维方式虽然突出和谐的思维方式的基础地位,但它也承认矛盾的普遍存在。问题是怎样对待和处理这些矛盾。是用对立、斗争的方式来处理,还是用平衡和协调的办法来处理?和谐思维方式注重协调各种利益,使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的成果,达到化解矛盾,政通人和的目的。它要求确立这样的理论视角:主要以协调、平衡的方式来推进社会的发展,抛弃过去主要以对立和斗争的方式推进社会发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这就不同于西方文化的征服、占有、对立、斗争的思维以及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斗争哲学,而是更多地体现着中国文化的整体性、平衡性的思考方式。而这种 思考方式在现代性问题日益突出,在改革进入矛盾多发期和凸显期的今天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化解矛盾,减轻技术理性带来的人与社会、人与人及人与自然的对立冲突,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公平的协调发展。
最后,应该把目标的完满性与过程的持续性统一起来。在以往的理论中,和谐都被理解为理想的终极状态,大同社会或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成为同现实无关的、可望不可及的事情。而对当前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以及与此相伴随的和谐思维方式却不能这样理解,它不仅意味着我们要达到的目标,更是我们达到目标的方式和过程。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实践要求我们转换思维方式。我们在观察和解决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时,必须用和谐的思维方式置换对立的思维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有效的思维方式引导,才有利于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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