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14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14日上午9时30分将再度就“国务机要费案”开庭。公诉检察官从核定程序、核定时间、核定内容、核定权责人等四方面认为,陈水扁将本案当初争执的三宗卷宗资料全部核定为应永久保密的绝对机密,庭讯中将主张陈水扁的核定“违法”。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国务费案”9月7日开庭前,台当局曾以叶菊兰具名的“公函”发函承审合议庭,指称本案相关之侦查卷宗,陈水扁根据六二七号解释意旨,已依“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七条、十二条重新核定为绝对机密,并应永久保密。
受此公函的影响,审判长在7日开庭中谕知检辩双方要在14日上午开庭前以书状表示意见。据了解,检方已在开庭前陈送意见状,强烈主张陈水扁核定三宗卷宗的程序“违法”。
此外,“审计部副审计长”林庆隆12日在“立法院”数度强调:依“预算法”规定,“国务机要费”全部属于公开预算,而“国家机密”也不等于机密预算,机密预算也不可以事后核定,形同间接驳斥陈水扁的决定。 (来源:人民网-海峡两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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