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文称 干部任用参照计生情况 对于城镇来说——
居民超生列入央行信用库
社会公众人物若情节严重将被曝光各地要彻查违规者落实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报讯 (记者朱治华) 记者上午获悉,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等11个部委联合发文指出,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将作为一项提拔任用干部、推荐人大代表的基本要求。
同时,要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干部任用考核计生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将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与政策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各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候选人、工商联执委,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一项基本要求,并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
违法生育纳入征信系统
通知同时要求,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公民再生育审批结果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批准党员、干部再生育,以及发现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应及时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此外,要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每年还要公开曝光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行为。
社会抚养费务必征收
根据要求,各地要对二胎审批、二胎生育的情况,以及违法生育者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进行检查或审查。依法调查取证、核实违法生育情况,核实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对违法生育人员和尚未处理到位的违法生育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通知强调,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公务员违法从严处理
通知指出,对违法生育的党员,要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对公务员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等规定从严处理。
此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违法生育的,其企业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企业。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根据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各地传真
湖北:通报超生党员干部
今年8月,湖北省人口计生委通报称,2007年1月以来,湖南省共有597名党员因超生受党纪处分,576名干部受政纪处分,6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被罢免。
河南:超生干部不予提拔
河南省委省政府在今年3月出台的规定中表示,对于违法生育的名人、富人,要依法处理,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揭露;对于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坚决给予党政纪处分,不得提拔重用,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
整理/记者曹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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