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蒋敏晋云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一涉嫌犯罪的乡人大代表在取保候审期间,因勇救落水者具有立功表现,在雁江区检察院的建议下,于9月10日被法院从轻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身为乡干部和乡人大代表的陈世军,2006年4月至今年3月,为种植农作物,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采伐树木1021株。
案发后,他主动投案自首。今年4月20日,陈世军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4月22日上午9时许,在取保候审期间的陈世军外出回家,途经一水库时,见有人掉入深达5米的湖水中。他顾不上脱下衣裤,便跳入水中,将落水者救起,挽救了其生命。
陈世军涉嫌滥伐林木案被移送至雁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在审查时,为了确认陈世军下水救人的事实,先后走访了被救者和当地群众。最终核实了陈世军勇救落水者的义举。
该院认为陈世军的行为可视为立功表现,加之有自首情节,便于8月21日,对其提起公诉时,建议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9月10日,雁江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以滥伐林木罪从轻判处陈世军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