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芳)国家人口计生委网站昨天公布《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对违法生育者,要结合其实际收入水平和违法生育情节,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
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严格依法处理。对违法生育的党员,要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近年来,一些高收入者超生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目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已经不能成为其制约因素。此次《通知》要求,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而且要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当事人的收入情况。对难以确定收入的,要会同各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科学、合理地评估其实际收入。征收户口不在本地的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必须通过正式途径协商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核实其实际收入,然后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对社会公众人物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要向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通知》还规定,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
此外,今后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公民再生育审批结果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是否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将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各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候选人、工商联执委,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一项基本要求,并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RJ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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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违法生育送纪检机关处理
《通知》规定:对违法生育的党员,要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对公务员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从严处理。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违法生育的,其企业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企业。RJ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