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吕良德)9月15日上午,位于沈河区南翰林路38号的翰林综合楼因火灾隐患久拖不改,被公安消防部门依法予以查封。据悉,这是沈阳市在今年火灾隐患整治活动中因拒不整改火患被查封的第一家。
该楼是一座商住两用楼,地下室、一层二层设计为商场或仓库,三层至11层为居民住宅。
公安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楼地下室、一层二层的商用部分被改作仓库后,墙壁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火灾自动报警、机械排烟等消防设施均不能正常使用,建筑内大量使用木板、塑料编织袋等可燃材料隔断,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严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由于该楼法人代表对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迟迟不予整改,被市政府列为全市24家火灾隐患整改迟缓单位,并于8月31日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沈河公安分局向该楼法人代表及全体业户发出通报,要求业户于9月15日之前将库房内的货物全部搬走,以促进该楼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当天,公安消防部门在现场,当众向法人代表及业户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强制对该楼地下室和一层、二层库房实施消防查封。责令该楼法人代表在查封期间完成所有隐患的整改,直到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楼上50余户居民闻讯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