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兰州9月16日电 (记者彭波)日前,甘肃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甘肃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何挺正式宣布,公安机关百日追逃“猎鹰”行动开始,并表示将实施特殊的奖罚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
这次专项行动旨在为十七大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提升甘肃省公安机关的打击效能和信息化水平。
追逃专项行动追捕的对象为部省级通缉督捕、涉黑涉恶、命案、疑难信访案件以及其它八类重大刑事案件的在逃人员。既定的目标是抓获在逃人员1500名以上,其中抓获外省在逃人员200名以上。与以往的追逃行动不同,这次追逃强调民警立足本地、本职、本岗位抓捕网上在逃人员。
为搞好此次专项行动,甘肃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厅长何挺任组长的“追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的追逃工作。何挺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警种的岗位追逃责任,打破警种、部门、地域界限,多策并举,全警参与,形成整体作战合力。要树立追逃人人有责的全警追逃意识,充分发挥各警种职能作用。依托公安科技和基层基础工作,通过日常工作、专业手段发现和缉捕在逃人员。为实现全警追逃的目标,何挺还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所以及治安、刑侦、经侦、禁毒等警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他还强调要强化信息科技手段运用,发挥“科技强警”、“信息导侦”,“网上追逃”的强大威力,全面提升追逃工作水平;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清除社会治安隐患为目标,紧密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多策并举,各显其能,力争实现预期目标。
为调动各警种、各部门追逃的积极性,甘肃省公安厅还把专项行动作为对各市、州公安局全年工作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并实行了特殊的奖罚措施。对排名全省前三名的市州公安局分别给予50000元、30000元、20000元奖励,对排名全省前三名的县市区公安局局长记个人一等功,四至十名记个人二等功、十一至二十名记个人三等功,对抓获部省级通缉督捕、命案、外省、本省外市州在逃人员的给予重奖,其中最高奖励10000元,直接奖励民警个人。同时,对排名后两名的市州公安局、后十名的县市区公安局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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