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6日电 纪文报道: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党委、纪委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军委、总部和各大单位先后制定出台近200项廉政法规制度,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局面正在形成。
军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制度不断完善。5年来,陆续出台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若干规定以及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制定各级领导干部和军职以上干部秘书、公勤人员、车辆编制标准。颁布施行军队监察工作规定、军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补充规定、违犯现役军官职务任免纪律的处理规定等法规,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的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成为重点。先后出台一系列制度措施,对党员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指挥军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干部调动、选送入学、人才引进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回避、机关干部岗位轮换等制度普遍建立。
经费监管更加严格有序。积极推行预算编制和资金集中支付改革,单位银行账户实行统一管理,出台资金银行电子支付管理办法、差旅费会议费管理规定。制定完善军队服务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大力推行集中采购、网上采购、竞争性采购。制定出台军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加强军队高中级干部住房管理意见,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和纠正。
军队内部民主建设明显加强。在旅团级单位推行热点敏感事务办事公开,军校招收地方考生实行网上录取,征接兵员、地方大学生入伍等制度逐步完善,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公平公正处理。
一项制度就是一道堤坝。去年初,军委颁发《建立健全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军队反腐倡廉工作作出总体规划,明确提出了需要建立健全的103项具体法规制度,反腐倡廉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更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