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会文)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市各涉农区县正在紧张而高标准地编制城镇规划,目前,11个新城、30个中心镇、一批重点小城镇和一般镇的规划已经编制完成或正在修编中。
其中大港、汉沽、咸水沽、杨柳青、杨村、芦台、宝坻、蓟县、静海和京津、团泊等11个新城建设将成为亮点,逐步打造成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建筑特色突出、生态环境良好、充满现代气息,具有一流水平的璀璨明珠。
规划建设的11个新城是天津城市发展轴和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是各区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重要的功能区,是带动区域发展的中等规模的城市地区,其将按中等城市标准建设。中心镇、中心村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也都要按照当代城市标准规划建设。文明生态村要不断提高建设标准,丰富建设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使之成为地方特色鲜明、生产生活服务设施齐备、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高标准规划是搞好本市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据了解,郊区新编制的城镇规划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突出特色,体现科学性、超前性和指导性的原则,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具有战略眼光。准确把握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进程,适应生态循环的客观规律,科学预测人口变化情况,在村镇用地结构、生态保护、环境美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合理布局。特别是重要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将保证至少几十年不落后。二是有区域视野。树立区域发展观念,重视区域协调发展,积极与本市以及周边省市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以更好地发散、承接和辐射带动。三是注重产业发展。要按照国家规范标准保证建设用地的25%—35%作为产业发展用地,以满足小城镇二三产业发展的需要。各地要因地制宜确定二三产业的发展布局,适合搞工业的搞工业,适合搞物流的搞物流,适合搞旅游的搞旅游,做到主业突出、副业联动,协调发展。四是突出地方特色。特色是品牌,是吸引力、竞争力和生命力。在规划中,一定要突出每个镇、每个村的风格,体现布局特色、建筑特色和文化特色,不搞百镇一面、千村一面。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保留农村的优点,尊重农民意愿,顾及农民的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注重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