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阿根廷《民族报》9月15日发表文章,题目是“互联网犯罪成为"世纪祸害"”,文章摘要如下。
如果福尔摩斯生活在现今这个年代,那么,这位著名的侦探所要面对的,就不再会是放大镜下的东西,而是要盯着电脑显示器琢磨个够。
因为在当今这个时代,几乎所有的犯罪活动,都是以互联网作为“犯罪现场”的。
这并非无稽之谈,如今,互联网犯罪已经被专家们称为“世纪祸害”。然而,这一祸害又很难预防,因为它的“虚拟”特性使得专家们无法按照传统的犯罪学逻辑去顺藤摸瓜,而且,要打击这种性质的犯罪,往往不仅要跨越国界,还要放到全球化的大环境中去考虑。
也正因为如此,欧洲委员会才发起了签署《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的倡议。目前,欧洲委员会的绝大部分成员国都已经批准了该公约。非成员国美国、加拿大、日本和南非也签署了该公约。美国认为,该公约有助于保证其国家安全。
在英国,每10秒钟就会发生一起网络犯罪案件,包括欺诈、洗钱、盗窃工业和商业机密、盗取身份资料、侵犯隐私、武器买卖、性侵犯、贩毒和人口走私等。
网络已经成为获取巨额收益的交易渠道。负责司法、自由和安全事务的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佛朗哥·弗拉蒂尼,近日在欧洲议会强调,欧洲的大型犯罪团伙,每年通过网络诈骗可以获取多达1亿美元的非法收入。
网络的日益普及,使得每一个公民乃至国家都面临互联网犯罪的危险。今年5月的头两个星期内,爱沙尼亚遭遇了128次疑为来自俄罗斯的黑客攻击,该国银行系统因此陷入瘫痪。几乎与此同时,黑客还攻击了德国的大约75万台电脑。
《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规定,缔约国必须严厉打击以下各种行为:制造和扩散网络病毒、发送以诈骗为目的的邮件,以及利用网络策划和实施各种形式的犯罪活动。同时,还敦促各国政府保护揭发网络犯罪的举报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