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是新开菜场的投资股东、菜场负责人,以定摊位的名义向投资设摊人诈骗钱财2万元。9月13日,张益明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47岁的张益明是奉贤区无业人员。2006年9月,张益明以菜场经理的身份,约从事家禽生意的朱某到正在建造中的某菜场工地转了一圈,并告诉朱某自己是菜场的投资股东,可以帮其搞到摊位。
听了“张经理”的介绍,朱某提出要4个摊位。张益明说想要得到摊位,必须每个摊位预交1万元“摊位费”。朱某因现金不够,支付张益明2万元后,写下一张2万元人民币的欠条,张益明当场开了一张盖有他私刻印章的收据。2007年1月,该菜场竣工后,朱某遍寻张益明不见,自知上当,遂于6月8日向奉贤警方报案。6月13日,朱某无意中遇见张益明,遂将其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沈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