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见习记者 童颖
本报讯 针对微软就欧盟2004年反垄断裁决提起的上诉,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洲初审法院———欧洲第二高等法院昨日公布了判决结果:驳回微软大部分上诉请求,维持对微软7.8亿欧元两笔罚款。
欧洲初审法院在裁决书中称:“消费者无法获得未集成媒体播放器软件的Windows操作系统,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基于这一原因,我们认为,微软并未针对媒体播放器软件单独收费,与消费者没有被迫使用Window媒体播放器之间没有关联。”欧洲初审法院的上述裁决由一个13名法官组成的大审判庭做出,并进行了电视现场直播,这在同类案件中还是第一次。欧盟委员会随即对欧洲初审法院的判决表示欢迎。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份判决证明了欧盟竞争政策的客观性和可信度。欧盟竞争政策保护了欧洲消费者利益,确保了内部市场上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欧盟反垄断专员内莉·克勒斯就此表示,对于欧盟来说,这是一场“喜忧参半”的胜利。他说,尽管欧洲法院支持了欧盟2004年做出的反垄断裁决,但同3年前相比,软件用户仍然没有更多选择。
对于欧洲初审法院的判决,双方均有权在判决送达后的两个月内决定是否向欧洲法院提起上诉。
微软公司律师史密斯在欧洲初审法院判决后发表的简短声明中,拒绝就微软公司下一步的行动发表看法。他说:“我不想现在谈论下一步将会怎样,我们在做出决定前需要花些时间仔细阅读判决。”
此次反垄断案件要追溯到1998年12月,Sun公司向欧盟监管部门投诉,指控微软拒绝向其提供服务器软件与Windows操作系统通信所需的互用信息。欧盟因此对微软展开旷日持久的反垄断调查,目的是确定微软是否滥用Windows垄断优势,在服务器和媒体软件市场打压其他竞争对手。
2004年3月24日,欧盟裁定微软垄断罪名成立,对其处以4.97亿欧元(约合49.7亿元人民币)的罚款。与此同时,欧盟还要求微软在120天内向竞争对手提供源代码,以及在90天内推出未集成媒体播放器的Windows版本。微软随即提起上诉,一法官要求这一禁令暂缓执行。
2006年4月,欧洲初审法院听取了微软对欧盟反垄断裁决的质疑,并于同年7月裁定微软仍未执行2004年反垄断裁决,并再次对其处以2.805亿欧元(约合28.05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微软当时就此表示,欧盟做出了一个错误决定,该公司将与其对簿公堂。
微软股价当天在美国股市开盘前下挫,盘前交易中下跌2.2%,至28.4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