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17日专电(记者岳德亮)为预防和减少钱塘江潮汐引发的人员伤亡事件,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日前决定给“观潮”立规矩,钱塘江沿江将实行各级政府分级分段负责制,并对不服从巡查预警人员管理的观潮者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钱塘江在农历每月的月初和月中潮水最大,尤其是农历八月十八左右潮水最具观赏性,气势磅礴,蔚为壮观。但近年来,钱塘江潮水卷人事故时有发生。其中今年8月2日16时30分左右,杭州市江干区下沙七堡1号丁字坝附近水域发生一起30多人被潮水卷走的事件,11人死亡。
杭州市政府日前发布实施的《杭州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办法》指出,钱塘江沿江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钱塘江防潮安全巡查、值班和报告制度。巡查预警人员应当佩带统一标志,进行日常巡查、喊潮预警,对滞留在容易引发潮水伤人的危险区域、地点的人员进行劝告、疏散。
市民、外地来杭人员等须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服从巡查预警人员的管理,不进入危险区域、地点,主动防避潮汐风险。对于不服从巡查预警人员管理,进入危险区域、地点的,由所在地区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情况紧急时,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救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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