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已经获得批复 根据限建区规划--
北京市划定禁止建房区域
适宜建设区527.1平方公里 根据限建等级分析 将形成查询系统和管理系统 新城规划执行区县定位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获得正式批复。
北京限建区域格局形成
为提前做好非建设用地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必要建设扩张起到引导和预警作用,使发展与环境的冲突尽量减小,在《总体规划》确定的限建区规划基本框架基础上,2005年-2006年,本市将河湖湿地、水源保护、地下水超采、地质遗迹保护、平原区工程地质条件、市政基础设施防护、水土流失与地质灾害防治等16大类56个限建要素进行叠加,形成25万个限建单元,进一步指导各功能区城镇开发建设。根据限建等级,将综合出限建分区图,形成查询系统和管理系统。
限建等级
一般限建区 3878.2平方公里23.63%
适宜建设区 可开发房地产527.1平方公里3.21%
绝对禁建区 55.5平方公里0.34%
相对禁建区 7130.1平方公里43.45%
严格限建区 4819.2平方公里29.4%
新城规划执行区县定位
根据《总体规划》,新城发展是实施“两轴-两带-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各新城严格执行区县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了新城发展目标,如亦庄新城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中心、高端产业服务基地、国际宜业宜居新城”,怀柔新城定位为“会议休闲怡游胜地、研发创意产业新区、怀山柔水宜居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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