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鸿光 本报记者 周凯
利用证券公司“佣金代理商”头衔,以购买“一级半”股权为由骗取他人近100万元的王巍,9月17日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2万元人民币。
2005年7月,王巍找到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与该营业部负责人签订协议,谈妥由他借该营业部内两处房间为办公室,个人承担电话费。王巍以个人名义开设新账户,吸引小股民投靠他赚取佣金,他以该证券营业部的名义,先后招聘了五六名业务员。很快,王巍手下就聚拢了一定数量的小股民。
那么,王巍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呢?那个证券公司营业部一位负责人说:王巍是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外部经纪人,不需要资质证书,只要能为公司拉来客户、做出交易量即可。外部经纪人不属于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员工,与证券公司不存在任何用工合同,只要王巍拉来客户,填写完客户登记表,将客户名称挂在王巍名下,交易股票后的佣金就自动返还到王巍账户中。
王巍承认,利用证券公司营业部提供的办公室,就要做佣金跑量,自己介绍来的客户股民交易数量越多,交易越频繁,佣金返利也就越多。
大约在2005年8月间,王巍听一位小股民无意中讲起,其亲戚认购了一只未上市的外地股权,尽管该股票没有上市,但每年都能分红。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王巍听出这个姓朱的股民想购买属于原始股“一级半”的环保类和农科类的股权的意思。王巍便把目光投向了“一级半”市场的股权买卖,鼓动股民朱某购买号称将在香港上市的“高科环保”及“华茂农科”股票。王巍在收到朱某交来的巨额钱款后,把其中的43万元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内,其余的大肆挥霍。
在与王巍屡屡联系不上后,朱某通过各种方式获悉“华茂农科”根本没有去香港上市的意向。
由于无法找到王巍,朱某只得向警方报案,并向警方提供了王巍女友的家庭住址。另一名上当受骗的散户股民殷先生,也向警方报了案。
今年4月下旬,王巍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月28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8月,王巍虚构“高科环保”、“华茂农科”将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市交易,把“高科环保”的股票以每股4.20元、3.90元的价格,出售给朱某、殷先生骗取钱款;2005年9月,王巍又以前次给朱某尝到甜头为诱饵,虚构“华茂农科”股票两周后即在香港上市,能获得两倍以上的利润,又以每股人民币4.68元(实际为人民币0.30元)出售给朱某,骗取朱某人民币93.6万元,并以“周波”的虚假身份证出具收款凭证。法院认为,王巍的上述行为构成了诈骗罪,一审对王巍作了有罪判决。
根据上海警方提供的侦查材料,“华茂农科”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而这家所谓准备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却是一家从2004年至2006年连续3年没有进行年检的公司。
2007年5月中旬,上海警方在成都警方的陪同下,走访了“高科环保”和“华茂农科”两家企业,在成都高朋东路10号的注册登记地,已找不到“高科环保”这家企业,而是另外一家公司在办公。经知情人反映,在2003年以前,“高科环保”公司确实在此地办公,2003年,该公司倒闭后,经当地法院判决拍卖,物业归现在的公司所有,“高科环保”公司已不存在。
上海警方又走访了“华茂农科”公司所在的成都一环路西二段25号的华立大厦7楼。据该大厦的物业经理王先生介绍,“华茂农科”公司也在2003年倒闭了;2005年12月,“华茂农科”法定代表人周忠远因票据诈骗被法院判刑。现该物业为四川农业干部管理学院,所在大厦7楼,归大厦物业管理处使用。
法官呼吁广大股民,特别是新股民,不要轻信他人推荐的“一级半”股权买卖。
实际上,王巍之所以能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落脚,是他能给证券公司引来散户股民加盟。眼下证券公司除了自营牟利外,更多地是招揽股民到自己公司从事股票交易,以此来赚取交易手续费,不少证券公司都有非法的“佣金代理商”。由于王巍这类“佣金代理商”有证券公司的合法外衣做伪装,私下对散户股民代理出售“一级半”股权,猛赚一把就逃逸。最终,受害股民无处投诉,而出借房屋的证券公司却不愿承担任何责任。
法官指出,有关证券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证券公司竞争的监管,坚决取缔存在于证券公司内部的“佣金代理商”;对那些不及时取缔“佣金代理商”的证券商,除了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让其对个别“佣金代理商”酿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