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8日,合肥公交集团司机王正好驾驶901路公交车在省博物馆站进站时,轧死一名已通过研究生初试的女大学生,并撞伤另一名女青年。日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司机王正好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8日19时许,王正好驾驶合肥公交集团901路公交车,在省博物馆公交车终点站进站时,未能依次进站,且变更停靠站点,以致车辆右侧及后轮刮擦、辗轧到跟随并准备乘坐该车的乘客胡某(女,22岁)和李某(女,20岁),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肇事后,王正好即拨打“122”电话报警,又拨打合肥急救中心“120”电话要车抢救伤者,并赶到医院协助抢救伤者。胡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据了解,案发后,合肥公交集团赔偿死者胡某的亲属55万元,并与被害人李某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且均已履行完毕。
法院认为,王正好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王正好肇事后能主动报警,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抢救伤者,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所在单位合肥公交集团能积极赔偿死者亲属及伤者的经济损失,可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正言、刑二婷、郜征、张烨)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