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下发会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强调
新商报讯(见习记者吕彬)昨日,我市就全市政府办公系统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召开座谈会。会上传达贯彻了市长夏德仁在市政府办公厅加强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就加强市政府会议管理有关事项下发通知,其中强调,一般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每周二、周三、周四为全市“无会日”。
通知指出,从工作需要出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一般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可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已通过下发文件形式部署或安排的工作,原则上不另行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坚决实行“无会日”制度,每周二、周三、周四为全市“无会日”,在此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召开大型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一年只开一次。贯彻上级政府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布置、总结部门业务工作的会议,一般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未经市政府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得召开行业或系统纪念会、表彰会等形式会议,如需表彰,可采用通报形式进行。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的范围和级格及参会单位数量。
此外,通知提倡开短会、讲短会,努力提高效率。会议时间一般要控制在2小时以内,其中一般的全市性大会,如表彰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的会议等不超过一个半小时,工作汇报发言一般不超过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