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低收入群体、大中专院校学生生活 8月到12月,为每位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物价补贴15元 要求学校对食堂实行优惠政策,保持饭菜价格稳定 本报讯(记者马建敏)一个时期以来,肉蛋等副食品价格过快上涨给低收入群体、大中专院校学生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为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我省安排下发物价补贴资金10418万元。
据了解,为减轻物价上涨给城市低保对象带来的生活压力,8月中旬我省就下拨了专门用于城市低保对象的物价补助资金6800万元;明确要求,从8月到12月为每位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物价补贴15元。目前,全省各地已按要求全部完成了发放。另外,省级财政增加的500万元专项补助,专门用于因物价上涨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的生活救助,专项补助资金也于近期全部下拨各地,确保了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
为保障大中专院校的学生生活,省政府还决定对全日制大中专学校部分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全省共安排中央和地方大中专学生补贴资金3118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元,补助期限为2007年9月至12月,普通本专科学校补助面为22%,中等专业学校补助面为90%。省政府要求各学校在财政资金到位前,由各学校先行垫付。同时要求各学校尽可能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补助范围。目前,部分高校已将发放比例扩大到30%左右。
同时,为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我省还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对食堂实行优惠政策,保持饭菜价格稳定。并明确规定,食堂实行“零”租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食堂收取租金、上缴收入;食堂水、电、暖、蒸汽等费用及食堂基础设施投入、2000元以上设备购置和有关部门收取的环保、排污等费用由学校负担,不计入食堂经营成本,学校拿出资金给予食堂一次性专项补贴等。对社会承包经营的食堂,也要通过减免水、电、暖费用和租金等方式,控制其饭菜价格。针对新学期开学后部分学校饭菜价格上涨的情况,省教育厅还专门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学校立即将价格恢复到上学期期末水平,中低档菜保持在70%的比例,并做到保质、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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