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中医药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医药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医药局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项目经费220万元。
2006年9月,中医药局本级挪用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220万元,用于建设尚未获得立项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
(二)未经批准调整预算520万元。
2002至2004年,未经财政部批准,中医药局调整了财政部下达的中医药专款520万元的项目预算。
(三)项目预算3200万元年初未细化。
在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时,中医药局未将中医药专款3200万元细化到具体部门和项目。
(四)专项经费274.94万元未纳入局本级核算。
中医药局将本级部分专项经费交由所属二级单位代管,截至2006年底,这些专项经费结余274.94万元。
(五)中医科学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专项资金闲置4072.83万元。
中医科学院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截至2006年底,经费结余4072.83万元。
2. 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所属单位私存私放公款90万元。
自1996年起,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某所属单位将部分收入90万元转移至账外存放,截至2006年底,已支出89万多元。
3. 对外投资385万元,形成账外资产。
2000年1月,中医科学院将挂在往来账中的数据库转让收入385万元划出,用于投资成立公司。该项投资在中医科学院未作为投资进行账务处理,形成账外资产。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挪用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向财政部申请调整预算;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细化;对部分专项经费未纳入中医药局本级核算的问题,要求收回本级核算管理;对中医科学院财政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所属单位私存私放公款的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中医科学院对外投资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清理入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医药局应进一步重视财务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对外投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医药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够认真整改,积极落实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挪用项目经费的问题,正在与财政部协商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经报批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已将项目预算调整情况及整改方案上报财政部备案;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的问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细化预算;对部分专项经费未纳入中医药局本级核算的问题,已督促经费代管单位清理账目,将代管经费收回本级核算管理;对中医科学院财政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已责成中医科学院制定项目具体执行方案,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所属单位私存私放公款的问题,已督促中医科学院责成针灸所限期追回私存私放资金;对中医科学院对外投资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中医科学院正在将账外资产清理入账。同时,中医药局也加强了对所属单位对外投资和借款的清理,修订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单位国有资本和财务监管办法》。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中医药局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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