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群工部:
我们是河西区五一家园住宅小区的居民。当初小区建成时,开发商给一楼住户统一安装了窗外护栏,且护栏与放置空调的水泥板、楼门洞之间距离很近,极易使小偷攀登进入二楼住户家中进行盗窃。同时,该小区物业虽有保安,但看管不严,近一段时间以来,小区频频发生深夜入室盗窃案件,使该小区二楼居民整日提心吊胆,夏季夜晚也不敢开窗户通风,居民苦不堪言。
该小区是2001年建成入住的,由开发商委托长康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由于开发商在施工建设过程中考虑不够周全,只为一楼居民安装了护栏,保证了他们的安全,但是未考虑二楼以上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这就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不仅如此,该小区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在委托合同条款不公开的情况下,私自签订委托协议,规定二楼及以上的居民不准安装任何防护设施。同时,该物业公司在管理上不到位,部分监控设施存在问题;保安不尽责等一系列问题,小区管理混乱,致使该小区频频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我们住二楼的居民,怎能不提心吊胆。后来,物业虽然允许二楼以上安护栏,但要安在自家室内,我们认为,这非常不公平,一楼可以安室外,二楼就不让,业主有意见。肖建华等业主
调查附记
接到五一家园居民的反映,记者在该小区了解发现,一楼的护栏确实与二楼放置空调的水泥板距离较近,非常便于小偷攀爬,为了安全起见,有的二楼业主在自家室内装了防护栏,使小区整体景观能够保持。针对此问题,记者与长康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进行联系。该负责人说,二楼及以上不能安护栏,这在当初购房时,就在“业主公约”和“业主手册”中做了约定,业主也都签字了。虽然物业公司的保安员昼夜巡视,还是发生过被盗现象,为此,考虑到小区的整体景观问题,要求业主将防护栏安装在室内,一些业主也认可了,9月6日就有三户业主在室内安装了防护栏,考虑到小区的统一,物业公司还将三户在室外安装防护栏的业主起诉,目前法院已经判决进行拆除。他还解释,2006年该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又续签了三年合同,合约中仍有二楼以上不能安装护栏一项。因物业公司是服务单位,做什么不做什么,只能听从业主委员会的。
记者向将防护栏安装在室内的居民了解,有的说他们家中前一段曾被盗过,虽然将护栏安装在室内有碍家中观瞻,也影响室内使用空间,但为顾全大局,这也是无奈的选择。本报记者梁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