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对“十一五”期间民贸民品政策的批复和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重新调整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调整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于9月10日至15日,组织召开了由长期从事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和少数民族经济学教授参加的专家评审会,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十一五”期间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资质进行了评审,形成了《“十一五”期间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资质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
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司长葛忠兴,副司长张志刚出席了会议,并对评审提出建议。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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