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职人员的身份,往往带给人们信任。有些人利用人们的这一心理行骗,屡屡骗得巨款。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刘中检察官从4起案件——
近一年多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查办了数起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职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件。
与其他诈骗案相比,这类案件不仅涉案金额巨大,还给国家机关、部队等部门的威望造成很大损害。对于受骗人,不但损失金钱,而且往往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误入歧途、贻误终生。
假冒将军招生骗得1900余万元曾经三进宫的范垂礼此次作案时已年过古稀,他伙同滕喜杰等冒充军人,以能帮高考落榜生上军校为名,招揽生源。范垂礼冒充部队“将军”,李宗政冒充“军长”,梁秀廷冒充部队“干事”,刘建勋冒充部队院校局“局长”,与学员家长见面,骗取众多学生、家长的信任后,还采用了为入学人员提供伪造的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大专学历证,购买军服、军衔,安排学员进行军训活动等手段,制造骗局,在全国范围内骗取了140余名学生、家长1900余万元。
案发后,范垂礼被判处无期徒刑,滕喜杰、李宗政、梁秀廷、刘建勋等被处以14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假冒国务院领导“捞人”捞走790万元王富桥为自己编织了一段丰富的“人生经历”:早年总后勤部、国防科工委、总参谋部“工作”,23岁就当上了“总后勤部的科长”,时任国务院秘书局副局长、中办机要局副局长,还是一位易经大师、古董专家。
王富桥得知亿万富翁袁某某因涉嫌雇凶杀人被公安机关羁押,便把诈骗目标锁定在救夫心切的袁某某之妻身上。王富桥先是假借能解风水制造玄机,让她对自己深信不疑,然后以自己是国务院秘书局副局长的身份,能给中央领导递材料捞人的名义,不断向她要钱,共计骗得人民币790万元。
2007年4月,王富桥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假冒报社副总编“帮人调动”调走379万元刘永红曾在某全国大报海外版上市周刊做过1年的临时工。一段时间以来,刘永红假冒该报社副总编、厅部级领导干部等身份,以能帮他人办理晋升职务、调动、安排工作等需要活动费为名,先后在北京、湖北等地,多次诈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79万元。
2007年5月,刘永红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假冒局长诈骗银行“诈”到手8200万元51岁的农民刘树林几乎不识字,2004年前在家种地;40岁的廖梓宏是刘树林的妻子,来京后在饭店打过工;52岁的王建国曾是在北京卖皮鞋的个体户。然而这3个文盲,以空壳公司为幌子,由王建国假冒成正在筹建的“退役物资管理局”局长,持伪造的中央军委文件,谎称负责处理军队退役物资工作,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业务四部副经理于天来处,骗取8200万元,并将大部分赃款挥霍,银行因此损失6600余万元。
去年11月,刘树林、王建国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廖梓宏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这类案件的作案手段有4个规律
一、假冒较高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军职人员
这一方面是为了取得被骗方信任,诱使他们不惜血本地投入,另一方面是地位较高、身份神秘,被害人不易核实其身份。如王富桥、刘树林均假冒机要局秘书、军中高官等,身份特殊,被害人难以核实。
二、犯罪呈现家族化、团伙化这4起案件毫无例外地表现为家庭参与:范垂礼诈骗案中,其女儿、干孙女帮助送学生到“军校”、传送假证件。王富桥诈骗案中,王富桥假冒国务院工作人员,其儿子王勇(另案处理)与王富桥兄弟相称、妹妹(另案处理)与其表兄妹相称,他们四处炫耀王富桥的能力、职位,在居住地人员登记中,虚假登记王富桥是中央党校主任。
三、注重“身份包装”,犯罪手段更具欺骗性
以往的诈骗犯往往全凭一张嘴,天花乱坠,骗取钱财。但上述案件中的诈骗犯都很重视自身包装,在犯罪初期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自己进行全方位包装。在刘永红诈骗案中,刘永红在老家四处招摇,与地方官员结交,出入人马车辆十分气派。在北京租用某报社老干部局的房屋,伪装成办公现场,租用“7777”号牌的奥迪轿车,伪造“警备”、“安全”牌照,住宿则选择“台湾饭店”等高级酒店。在王富桥诈骗案件中,王富桥自己购买奥迪轿车,悬挂警灯警报、车窗前摆放各种证件,制造自己“上面有人”的假象,缺乏警惕的被害人很难识破其“庐山真面目”。
四、有相关工作背景,对假冒身份的部门较了解
这些诈骗者往往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军、政工作背景。如范垂礼解放前参军,并立过战功,解放后在国家机关工作多年,后因犯罪被开除公职。刘永红在某报社作为编外人员,做过辅助工作。王富桥曾在某大机关刊物调研部做过主任,虽然属于外聘人员。因此,他们对于机关、军队的人事、行政等相关信息有所了解,故而谈吐上会打“官腔”,对被害人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欺骗性。
案件暴露出被害人存在的问题
这些案件被害人均有非正当利益的迫切要求,甚至有些利益要求是非法的,这就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从范垂礼等诈骗案来看,子女高考落榜是家长的一大心病,面对不符合常规的招生渠道和招生单位,虽然明知自己的孩子不具备条件,但家长们仍愿相信“钱能通神”,指望办事的人能够办成。
很多人坚信“有事找大官”,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分子就利用了这一点。被害人往往被表面现象迷惑,没去思考、核实自己看到的情况是否真实,最终被骗。对王富桥、刘永红等诈骗者,鉴别方法其实很简单:只需向其索要办公电话,或提出到其单位,就能撕开骗子的伪装,但被害人均未这样做。
这些案件的被害人无一例外地是想通过金钱开道,而社会上的腐败现象,让他们感觉自己的做法可行,致使一方面给骗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也对骗子在行骗中所暴露的不合常理的漏洞熟视无睹。这也是造成被害人上当受骗的一大原因。
作者: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 齐红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