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1日电 民进党吕游苏谢及“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等特别费案,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今天(21日)侦查终结,将台当局“副总统”吕秀莲、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及陈唐山起诉,至于前“行政院长”谢长廷与苏贞昌则获不起诉处分。
综合台湾媒体的报道,“特侦组”晚间七时召开记者会,说明全案侦办结果。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吕秀莲从2000年12月到2006年5月止,由“副总统”办公室、随扈等多人连续收集他人消费的发票,金额563万6517元(新台币,下同)做为原始凭证,来报销特别费;而游锡堃则自2000年10月到2005年12月间,也是连续收集他人发票,共238万6005元来报销特别费。
陈唐山部分,自2004年7月到2006年6月间也利用多人连续收集发票,共有36万8199元来报销特别费。
因此“特侦组”以伪造文书及公务人员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将上述三人起诉。
台湾媒体介绍说,“特侦组”今年4月2日成立,随即分案侦办特别费案。其中,谢长廷、苏贞昌、吕秀莲与游锡堃,列为“特查字第十号”,由沈明伦、侯宽仁、周士榆三位检察官侦办。
“特侦组”侦办特别费案以来,已向当局“审计部”等部门函阅原始凭证等,清查比对研析相关凭证资料文件7000余份,又函金融机构调阅往来明细、消费明细等数据400多函次,所有当事人的案卷已清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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