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储皖中云南消防部门按照“一乡一队一车一泵”、“一村一队一泵”的要求,加大投入,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形式,通过招收专职消防员、合同消防员,或依托公安派出所、治安联防、乡(村)干部、基干民兵、预备役组织等力量,切实加强了乡级、村级消防力量建设,全省至少80%的乡镇建有消防队,普遍建立社区、行政村志愿或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消防联防组织近5万余支,队员人数达11.3万余人,初步建立了具有云南特色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体系。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云南火灾四项指标创5年来新低。
志愿消防队的接出警由公安消防大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调度和指挥,由乡镇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各地组建形式多样,如民警联防消防队、乡镇志愿消防队队长由派出所所长兼任,队员由公安民警和联防队员组成,配有基本的消防护器材。还有“多队合一”消防队,依托当地派出所,采取三队合一(治安巡防队、交通协管员队、志愿消防队)的形式组建。
更有特色的是民间组织的社区(村寨)志愿、义务消防队。它的建队标准不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村、社区等根据需要建立的由职工或村(居)民组成的基层消防组织。如玉溪市高仓父子消防队、澄江退伍老兵消防队、江川拖拉机消防队、新平县花腰傣消防队,它们以农民自发组织成立为主,带动了周围群众主动参与消防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并对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迪庆、怒江州针对寺庙众多、远离城市的实际,成立了德钦县东竹林寺僧侣志愿消防队,对于提高藏传佛教寺庙、保护文化遗产、维护边疆的稳定具有指导意义。红河州针对傣家女孩能歌善舞的特点,成立了金平县新勐村女子志愿消防队,把所学消防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的傣家山歌,用歌声向山寨的村民宣传消防知识,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消防知识。保山地区的一些民族村寨,将消防法规编入“村规民约”,大理州在旅游景点、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组建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僧尼义务消防队、和尚义务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