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坠沟亡家属索赔81万元
称路上设施缺失 状告四家单位 同时被诉的还有死者“酒友”
本报讯(通讯员崔亮记者王巍)酒后驾车通过一处丁字路口时,窦先生连车带人坠入路边的沟里,不幸身亡。而后其家属以该路段的相关设施不完善等为由,将其自认为应对该路段负责的四家单位及窦先生的酒友告上法院,索赔81万余元。
记者今天获悉,昌平法院日前已审理了此案。
今年1月7日晚上9点,窦先生驾驶一辆客车行至昌平区某镇一路口处时,连车带人坠入路边沟内。
窦先生的妻子殷女士随后发现,事发路段为丁字路口,但路口没有提示标志。
窦先生坠沟地点,马路紧挨着一道深沟。马路上虽划着黄色的单虚线,却没有安装路灯,路上漆黑一片。
同时,事发的这段路,路边没有水泥安全桩,而前后路段上都有。
殷女士认为,设施的不完善,是导致丈夫一路直行坠进沟里的原因之一。
同时她认为,丈夫出事前,曾和同事王某一起吃饭喝酒,王某还曾不停劝酒。王某明知他醉酒,仍让其开车,导致发生事故,王某也应负有责任。
为此,殷女士将其自认为应对该路段负责的四家单位(包括当地镇政府等)及王某告上法院索赔。
在法庭上,被告的四家单位均称事发路段并非自己的管理范围,己方没有维护义务。
王某则称,自己并没有劝窦先生喝酒。而且,窦先生作为成年人,应该能预见到酒后驾车的后果。
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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