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陆续停播一些低俗广播电视节目之后,昨日,国家广电总局又出台一系列具体管理措施和细则,进一步规范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在这次的禁令中,国家广电总局对于选秀节目从各个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其中包括在黄金时段不能播出选秀节目,以及对节目的周期、时间等方面的限制。
不得在黄金时段播出 根据该通知要求,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举办、播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除须提前3个月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外,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项,每项活动的播出时间也不得超过两个月,播出场次不超过10场,每场播出时间不超过90分钟。对于选秀类采用的现场直播方式,通知中也明确表示,决赛的最后一场可以采用现场直播方式,并至少延时1分钟播出,确保不出问题。分赛区活动不得在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其中最核心的一条内容则是,这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该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
通知还进一步对节目的内容提出了规范,如主持人的主持词、评委点评、选手感言、亲友抒怀、插播画面等内容要大量减少,总时长不得超过整个节目的20%;选拔本身内容必须占整个节目时长80%以上。歌唱类(外国歌曲专题比赛除外)比赛中,每场演唱国内歌曲比例要占75%以上。
禁止一切场外投票 通知中对于选手、主持人、评委、嘉宾以及投票方式也有了新的要求。如选手方面,要严格筛选,不得选用品德低劣、素质低下的选手,其台风、语言、发型、服饰要符合大众审美观念。不得制造噱头、刻意煽情和渲染悲切情绪,不得在节目中传播或暗示选手的负面消息和流言。选手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主持人不得在节目中表达私人情感、好恶,不得刻意表现自己,主持词要简短,不得对选手、嘉宾、评委或其他表演者使用“哥、姐、弟、妹”等私人称谓。主持人之间不得相互挖苦、吹捧、调情。而评委、嘉宾则要业界公认的具备权威性和专业性,而且在节目中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张扬自我,着装、发型等也要得体。邀请境外人士作为嘉宾主持、评委、演员和策划须按规定单独报总局批准。
此次的通知中还明确规定,不得采用手机、电话、网络投票等任何场外的投票方式。
电视台表态
湖南卫视:严格遵守 也许是消息来得太过突然,湖南卫视方还没有时间对总局的通知做出反应。湖南卫视总编室主任李浩,对于这个通知他只回答了八个字,“严格遵守,暂不回应。”而靠着超女、快男这个选秀平台把新人推向市场的天娱公司同样拒绝就此事表态。对于正在湖南卫视播出的《舞动奇迹》,记者从该栏目了解到,因为其将在9月28日全部结束,并不会受到新通知的影响,而下半年拟进行的《名声大震》第二季,如果继续进行,势必将会有所变动。
东方卫视:这些规定有积极意义 SMG(上海文广集团)发展研究部主任鲍晓群表示,通知的出台是意料之中的事。他并不认为各项新规定是对选秀节目的限制:“这些规定是有积极意义的,这是对电视人智慧的考验,在更高层面上促使大家去创新。”
鲍晓群还表示,不担心通知会影响到《好男儿》、《我型我秀》的播出,并透露上海文广集团在通知下达之前就开始对很多节目做新的考虑了,“以后这两档节目会不会做还未考虑,只要有符合要求的我们还是会做。”
主持人说法
汪涵:尽量在划定的圈子里做出个性
就在去年,汪涵获得了全国选秀类节目的最佳主持人,在选秀的舞台上,他走出了自己的风格。对于这个通知,昨日汪涵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该怎么说呢,对于这个通知的下达我个人觉得很正常。既然对我们主持人有要求,我们肯定要全方位执行。我只能尽量在划的圈子里做出自己的个性。”
谢娜:这不妨碍把节目做好看 主持风格一向奔放、热烈的谢娜昨日表示,会严格遵守广电总局在《通知》中对主持人的相关规定,在谈到“要严格控制私人感情”等规定,谢娜表示只要表现出自己的爱心,节目就会精彩。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