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22日电(记者来建强)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建设厅获悉,该省规划近期新建、扩建20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7400吨;届时焚烧发电处理量占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的78.9%。
据介绍,福建沿海县市垃圾日产生量一般在300吨以上,垃圾热值在每千克垃圾1000千卡以上。新扩建的20个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工期控制在18—30个月。建成后,福建在2010年前可实现全省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设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的目标。
福建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渗滤液、烟气、炉渣、飞灰等污染物作出严格的控制规定。除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我国现行的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外,部分指标的控制将适当高于我国现行标准。计划以闽江口、泉州湾、厦门湾为中心分别建设一座飞灰处理基地,处理周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飞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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