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在当地一家食品厂当工人,最近他愁容满面,心里烦着呢。他愁什么呢?原来,随着中秋节的临近,工厂给工人们下达了一项“艰巨”的任务:推销月饼。普通工人每人定额是20盒,中层以上领导每人定额是30盒。
如果推销不出去,就从工资里扣除相应的“月饼费”。
“每年到这个时候,我们工人都会被强行摊派推销月饼的任务,一过中秋节,我们全家都跟着我犯愁呀!”一提中秋节,这位朋友显出一脸无奈状。
尽管有职工对此提出异议,但是工厂领导却显得振振有辞:“推销月饼也不是白让大家忙活,有提成,交给厂里的钱是固定的,如果你们价格卖的高,提成自然就多嘛!”
可工人们对此怨声载道:“一盒月饼100多元钱,让我们到哪里去卖、卖给谁呀?特别是那些人生地不熟的新员工,别说推销20盒,就是几盒都困难啊。说句心里话,我们可不想挣这份外快!”我的朋友介绍说,以前他都是找亲戚朋友帮忙,打熟人的“主意”,亲友自然也不好推辞,但是心里老大不乐意,自己也感觉过意不去,不过没辙呀,剩下的月饼就只能自家“享用”了。
唉,都是“兼职推销员”惹的祸!
无独有偶,邻家一个小妹在城里的一家酒店上班,前几天回家“满载而归”,带回了十几盒包装考究的月饼,让家里人代卖,而且价格不菲,落得父母一顿数落。她说自己也满肚子的委屈,这是她所在的酒店“安排”的工作内容。仔细一打听,原来每年中秋节前夕,许多酒店宾馆都有推销月饼的不成文的规定,并且有些酒店宾馆还制定了奖罚制度,员工没有完成推销任务,就要自己出钱“埋单”。
不仅仅是食品餐饮行业的职工有推销任务,其他行业类似现象也屡有发生。笔者有位老乡曾在一家乡镇针织服装厂工作,有一次他们厂出了一批残次羊绒毛衣,老板为了减少损失,硬是“强迫”工人每人“领取”20件毛衣利用业余时间搞推销。两个月下来,老乡推销出去还不到一半呢,于是家里人每人穿一件,又送了几件给七大姑八大姨,那个月他只领到三百元的工资,其余的都为毛衣“埋单”了!
工厂企业强迫职工推销产品的做法属于职工正常劳动范围之外的工作,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但是很少有职工站出来指证企业的违法行为,他们害怕自己的饭碗不保呀。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相关规定,对于此类做法给予严肃的处理,并建立匿名举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工厂企业强迫让工人“兼职”当推销员的事情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