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重庆市消防总队对2006年度及2007年上半年审核的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检查。据统计,此间重庆市消防总队共发出建筑装饰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3279份,涉及装饰设计单位270余家。
其中审核意见为合格的2773份,审核意见为不合格的506份,审核合格率为84.57%。
从统计情况来看,重庆市建筑装饰工程消防设计中存在部分装饰设计单位一味根据建设单位意愿改变建筑原设计功能,造成整栋大楼定性发生变化,原有相关消防设计不能满足规范要求;部分装饰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平面布置时,改变或取消原有防火分区相关设计,造成防火分区面积或疏散距离等超过规范要求问题。根据《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第三款“承担业务范围”的要求,装饰设计单位只能承担建筑装饰工程中装饰装修设计,不能承担相关配套的消防设施设计方面的内容,但多数装饰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装饰设计时,按照装饰工程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功能布局和设计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时,未能认真结合建筑原有疏散设计等情况进行设计,导致房间安全出口数量不能满足要求、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等超过规范要求,出现封堵建筑楼梯间或安全出口、擅自更改楼梯间形式或疏散出口设计等情况。在顶棚设计中未采用难燃材料。许多一类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物内的装饰工程设计中,装饰设计单位在对顶棚材料进行选材时,未严格按照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选择不燃材料。部分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装饰设计时未按其防火分区要求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进行装修。大多数装饰设计单位仅对建筑装饰工程进行相关装饰设计,忽视了应在平面图、立面图中标明原有消火栓、报警、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位置。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重庆市消防总队要求各装饰设计单位认真总结这次质量检查的经验,改进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质量的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装饰工程消防设计责任制,强化质量意识,严格内部设计、签发、审查程序,加强装饰设计质量管理,严把设计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的设计产品,保证出图质量。要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与装修工程设计密切相关的各建筑工程设计标准,特别是对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新方法的学习。同时,重庆市消防总队将会同市建委,定期或不定期对装饰设计单位设计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装饰设计单位消防设计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各装饰设计单位落实消防设计责任制。(万明徐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