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四个坚定不移”,对保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大局至关重要,我们要铭记在心,付诸行动。
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工会的基本工作原则出发,工会贯彻落实“四个坚定不移”的切入点,就是积极推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工会组织要围绕这一主线,深刻理解劳动关系的含义,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不断提高履职实效,进而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工会应有的贡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取向,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统一,根据这一体制特征的要求,作为社会关系中最基本关系的劳动关系,就必须既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又要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决定了在劳动关系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依靠职工群众,一切为了职工群众,这是和谐劳动关系的首要之义;决定了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必须确保职工在劳动关系中的平等政治地位,这是和谐劳动关系的灵魂;决定了必须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社会成员享有对社会资源的支配权,这是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概言之,我们倡导的和谐劳动关系应该是:“以人为本,积极就业,平等协商,友好合作,促进发展,共享成果”。
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中不和谐因素、实现劳动关系平衡的过程。近年来,我们结合本省劳动关系的实际,针对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以积极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使维权实效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一)进一步把源头参与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职工合理诉求合法化上见实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是一个利益多元的社会,各种利益群体都希望通过自身拥有的社会资源,拓宽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以影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更多地实现自身利益。为此,我省各级工会组织一是把广大职工的合理诉求尽可能为党政部门所接受,体现在党和政府制定的法律、政策、规定之中;二是积极协助党政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已出台的政策法律规定的落实情况,并将落实中的不落实情况和所需要修正的建议反映给党政部门。
(二)进一步做实职代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在依法维权上见实效。在夯实两个机制的群众基础的前提下,努力提高两个机制运行的针对性。坚持把劳动关系领域内的经济性裁员、工资分配、社会保障费的缴纳等主要问题纳入职代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范畴,坚持分类指导。
(三)进一步健全帮扶机制,在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上见实效。以加强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为抓手,我们在全省实施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继续搞好“送温暖”、“金秋助学”、“一帮一”等活动,坚持把“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探索解决当前制约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问题,在进一步激发工会组织活力上见实效。要着力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关键在于必须有科学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核心在于必须激发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重点在于必须切实解决当前制约工会维权的体制矛盾。近年来,我们首先抓了灵活多样的建会探索,最大限度地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这一基础夯实。在实践中,我们探索了6种建会形式,即借势促进建会、改革创新建会、经费支持建会、造势推动建会、培训巩固建会、作风保障建会,使会员人数两年净增168万人。其次,抓了工会机关运行机制的探索,最大限度地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这一“龙头”激活。2006年5月,在省总工会机关实施工作目标管理,机关目标管理工作,核心是依据职责、明晰任务,精心组织、协调督促,严格考核、奖惩兑现3个环节。今年,我们又总结了潞安集团常村煤矿工会实行目标管理的典型,对在全省推行目标管理进行了安排部署。第三,抓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和管理机制的探索,最大限度地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这一“话语权”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建会难和工会主席话语权受限是工会维权的难点。为破解这两大难题,我们在总结了基层实践的基础上,从2004年开始,一是扩大了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的组建面,积极推行25人左右的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并明确了管理权限。二是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主席走社会化招聘的路子,工资由上级工会的经费支付,这从根本上解决了工会主席话语权受限的问题。三是全力指导临汾市在2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危重行业进行工会主席“公选直管”的试点工作。今年6月,临汾市在100家非公有制企业的危重行业进行试点,省总工会及时指导、帮助,此试点工作已圆满成功。“公选直管”的核心是:党组织领导下的候选人多元化;对工会主席直接管理,考核的内容既包括法律政策规定的职工权益刚性、弹性规定的执行情况,又包括为职工服务的亲和力、职工素质工程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