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济南市建国以来单笔抢劫数额最大的刑事案件,经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后宣判,三名持刀抢劫货运手机3488部、价值198万元的主犯田喜锋、刘冠廷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数罪并罚,分别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各处罚金3万元。
从犯田喜彬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此案是由省高级法院指定铁路法院管辖审理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田喜锋、刘冠廷是黑龙江省依兰县、吉林省舒兰市无业人员,田喜锋在济南经营“鸭脖子”生意多年且小有名气。2006年12月中旬,田喜锋见济南舜井天和通讯城承运手机业务有机可乘,想弄钱一夜暴富,便与刘冠廷预谋抢劫运送手机的货运汽车。此后,二人多次驾车前往泉城路、舜井天和通讯城“踩点”,观察济南元智捷诚快运有限公司厢式货车的进出时间、运货情况、押车人数及行走路线;确定抢劫方法、抢劫时间及地点。12月19日,二人承租了凤凰山路省交通物资公司院内的一间平房,作为存放抢劫物品的仓库,并提前准备了砍刀、手套、帽子、油桶等作案工具。
2006年12月22日4时许,二人担心人手太少抢劫受阻,遂找来田喜锋的堂弟田喜彬前来帮忙,并指使田喜彬以骑车假摔的方法拦截货运汽车,随后,三人换上了作案用的衣服,给汽车和油桶加满油,做好了作案前的准备。按照各自的分工,田喜锋在舜井天和通讯城观察货车的出行情况,刘冠廷与田喜彬则前往县西巷北口明湖小区东七区2号楼南侧胡同内守候。当晚19时许,田喜锋见装有手机的厢式货车离开通讯城后,立即电话通知了刘冠廷,刘冠廷又打手势让田喜彬准备撞车。当厢式货车驶到守候地点时,田喜彬骑车摇摇晃晃向车头撞去并倒地假装受伤。司机立即熄火与两名押运人员下车查看。此时,驾驶轿车尾随而来的田喜锋与刘冠廷冲到厢式货车前,拔下车钥匙,大声质问货车司机为什么撞人并对其殴打,又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砍刀追赶货车司机及2名押运人员,迫使其弃车逃离现场。田喜锋随即将厢式货车开至省交通物资公司院内,刘冠廷也开轿车跟随而来,二人将所抢手机藏匿后,又将厢式货车开至华山镇荷花路桃园村附近,泼上汽油后将车烧毁。
2006年12月30日凌晨2时许,公安人员在石家庄西美大酒店将熟睡中的田喜锋、刘冠廷抓获。次日,又在济南将田喜彬抓获。随后,公安人员先后在其承租的仓库、暂住地、石家庄等地查获被劫的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星等各种型号的手机3488部及部分手机配件。经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机关鉴定,被劫手机及配件价值195.2万余元;厢式货车价值3.3万元,抢劫总价值达198.5万余元。
另外,公安机关还在刘冠廷处查获一支自制转轮手枪及子弹23发,经查是田喜锋交由刘冠廷保管的,二人均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作者:徐福俊阎晓亮)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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