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球迷中超赛场放焰火被拘
国安进球三铁杆庆贺点焰火 警方提醒球迷文明观赛
晨报讯(记者 郝涛 通讯员 刘春江)9月23日晚举行的中超联赛第24轮北京国安队主场对阵青岛啤酒队比赛的上半场,吴某等三名球迷在主队进球后因兴奋而燃放焰火庆贺,被丰台公安分局的执勤民警当场发现,目前该三人已被治安拘留,这也是丰台警方首次拘留在中超联赛赛场燃放焰火的人员。
9月23日傍晚,丰台公安分局岳各庄派出所的民警像往常一样来到丰台体育中心执行赛场安保任务,这场比赛对于北京国安队非常关键,丰台体育中心足球场观众席上几乎座无虚席。19时50分,北京国安队同青岛啤酒队激战正酣,上半场尚未结束就进了两球,现场国安球迷欢呼雀跃,场面异常火爆。突然,民警发现在1号看台有缕缕橘红色的焰火升空,原来是球迷中有人点燃了焰火,然后传递给旁边的一名男子,而该男子兴奋地围着座位跑了起来。民警忙上前对该男子进行制止,谁知该男子又将焰火传递给另一人,此时焰火已经熄灭,而该人明显感觉很不尽兴,于是将燃烧完的焰火铁筒抛到比赛场地内。民警迅速上前将后来传递焰火的两名男子带离现场。
经调查,两人分别为河北人王某和本市东城区人田某,二人都承认了自己在赛场上燃放焰火的违法事实,但称焰火并不是他们的。此时,另外一名男子手持两个尚未燃放的焰火低头向民警走来。该男子自称姓吴,来自本市崇文区,刚才那个焰火就是吴某的。经进一步调查得知,这三名男子都是某球迷协会的成员,年龄都在20岁左右,无正式工作,着统一运动装,上面写着北京国安的字样,都是北京国安足球队的铁杆球迷。
“今年国安队球踢得棒极了,这几个星期我都非常兴奋”,据吴某交代,“头几天,我在网上以每只19元的价格购买了三只焰火,然后今天偷偷带进赛场,准备在国安进球后用来庆贺。果然不出所料,在头20分钟内国安就进了两个球,所以我就情不自禁放了焰火,然后又传给了周围的其他球迷。”
法律一点通
扰乱赛场秩序可罚款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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