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新闻网9月25日南昌讯(吴云 邓腊花 张思思 张颖鸣 胡英芝 报道)江西南昌县东新乡的一农民谎称自己的舅舅是人事局局长、组织部长,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疯狂诈骗他人钱财68万余元。9月24日,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爱民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70万元。
据了解,2005年2月,39岁的胡爱民听说马某的儿子快退伍了,便灵机一转,谎称自己的舅舅是人事局局长,可以帮忙安置。马某信以为真,于同月底将3.9万元钱交给胡某,让他帮忙“活动活动”。去年3月,胡爱民虚构事实,以能帮他人购买土地,找人疏通关系为由,先后多次骗得蔡某32万元,骗取熊某19万余元。
同年8月,胡某的“舅舅”又摇身一变成了组织部长,受害人邓某找其帮忙办理房屋加层被骗人民币4.26万元。
据悉,据公安机关查明,从2005年2月到2006年10月间,胡某诈骗钱财累计多达68.7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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