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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超限车主“工资”盯梢围堵巡查人员 “车托”频袭路政执法软肋(图)

  图为一辆超限运石车辆被截获后,车主打电话向“车托”求救 郭宏鹏摄

  本报记者 郭宏鹏 张亦嵘

  在324国道福建省厦门市马巷超限运输检测站,超限车辆的司机或车主为了逃避处罚,常与路政人员在这玩儿猫鼠游戏。在“车托”的调度、掩护下,一辆辆超限车有的从原路跑掉,有的甚至集体冲关成功。

  9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马巷检测站,大门口果真有三个骑摩托的人脚支在地上,手机扣在耳边,眼睛盯在门前的路政执法车上。
执法车一动,他们就跟在后面如影随形。

  “这些就是"车托",专门替超限车望风盯梢,传递信息,帮助闯关。他们就像苍蝇一样,你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你说烦不烦?”检测站副站长李鸿江说的话印证了记者的判断。

  “车托”充当超限车“耳目”和“救星”

  据李鸿江介绍,马巷检测站共有26名执法工作人员,负有对辖区超限车辆整治之责,24小时值勤,分固定哨和流动岗,其中两辆执法车须巡查旧国道、县道及翔安大道,这就是“车托”盯梢的对象。“车托”不仅跟踪执法车,而且干扰、妨碍执法工作。9月6日晚10点15分,一拖挂车载着两块大石头行驶在324国道上,因涉嫌超载被路政人员拦下检查。这时,司机不下车,而是给“车托”打手机搬救兵。不到20分钟,两辆小轿车飞速驶来,别住执法车,车上下来的两男子骂骂咧咧,动手动脚,企图转移视线让超限车伺机逃跑。执法人员及时报警,民警来后把两“车托”轰走。经检测,该车超载3.8吨。

  李鸿江说,目前治理超载是大气候,在利益驱动下,超载现象越来越严重。9月9日截获的一辆运石车,经过磅测,车货总重99.6吨,超限44.6吨,这样的车行驶在公路上是非常危险的。

  可是在利益的趋动下,“车托”形成了市场,司机需要这样的“耳目”,他们可以使车主多拉快跑,简直是路政执法的寄生虫。我们对主要路段实行24小时监控,他们却对执法巡逻车进行24小时“监控”;我们是路政巡查,他们倒成了“巡查路政”。李鸿江讲了一个故事:有一回执法车送到修理厂检修,第二天开回检测站,一“车托”见到后感叹:昨天你们的车躲到哪儿去了?找得你们好苦!

  “车托”成为一种对付路政的职业

  据知情人透露,“车托”是“领”工资的,每天50元。钱由谁出?超限车车主,这是散户,散户大多“包次”。还有大户,就是那些大的运输公司,拥有几十辆甚至上百辆货车,他们与“车托”采取“包月”方式,每辆1000元,包给大“车托”。大“车托”雇小“车托”望风,一旦超限车被查获,大“车托”就要出面组织人马进行“营救”,围堵执法人员,给超限车赢取逃跑的机会和时间。

  “车托”在这里已经成了一个专门职业,马巷检测站在查处超限车时就捡到一张名片:老胡,福建龙海高速出口带车联系点,业务范围带车、问路,上面印有手机、地址。就是这位老胡,使得从广东潮州发车、超限44.6吨的运石车在漳州地区逃避了路政人员的检查。

  因为“车托”有组织有分工,拿人钱财便要替人消灾。于是,他们显得十分“敬业”,把执法车盯得牢牢的,一有动静,立刻通风报信。遇有超限车被拦下,他们就一起上前,围堵、牵制、阻挠,以使超限车尽快脱身、逃避处罚。超限司机仗着有“车托”“保驾”,更是气焰嚣张,肆无忌惮。9月10日晚11点30分,一辆运石车超限6.5吨,司机一边向“车托”求助,一边开足马力冲关,将正在同安收费站交费的一辆三菱吉普车撞出20米远,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前几天,一辆运白土的超限车被拦下,司机一边假装答应开到检测站接受处罚,一边与“车托”取得联系。这时,大“车托”纠集了四五辆轿车把执法车逼停,下来七八个“车托”将路政车团团围住,工作人员小李下车后,对他们说,这辆车涉嫌超大型载,请随我过磅查验。司机同意小李上他的超限车“押车”回检测站过磅,可小李上了超限车,司机却掉转车头加快车速逃跑,小李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倒成了“人质”。这时四五辆“车托”的车挡住了后面上来的路政车,超限车司机狂开十几里,确保自己安全后才停车,让小李下车走人。

  路政执法期待“重拳出击”

  治理超限阻力重重,同时又是一件高风险的行业,路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随时处于危险之中。路政执法车在公路上巡查,被超限车冲撞、剐蹭时有发生。涉嫌超限司机不接受检查,加速逃跑,路政执法人员又不宜紧追,万一对方慌不择路,车毁人亡,路政人员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于是,超限车闯关,跑了也就跑了,拿他没办法,行政执法的权威受到严重挑战。

  马巷检测站工作人员胡协福说,司机或“车托”们一般采用“耗”的战术,一耗就是几个小时,有时抓一辆车从半夜耗到天亮。有规定必须经检测过磅才能认定超限,但司机不配合,我们不能拿他怎么样。我们的执法依据是公路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法律赋予路政人员执法权,但没有强制力,我们被司机或“车托”缠住,只要对方没有动手造成人身伤害,报警也没用。“车托”干扰路政执法,有关部门只能认定为轻微违法行为,不以妨碍公务或暴力抗法论处。

  “难哪!现在超限现象那么严重,治超形势异常严峻,不抓就是不作为,就是失职;抓呢,又没有招儿。你说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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