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尹清顺、周万良 通讯员张宝山) 日前,沧州市出台7条禁令,对党员、干部“双节”期间的行为进行规范。
这7条禁令是:严禁收送礼金、礼品和代金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婚庆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
该市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要严格财政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禁赌工作的综合分析和动态掌握,发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不得擅自处理,更不得以罚代处。人民银行、商业、工商、纠风等主管部门要对制售、购买、发放、赠送、使用各种代金券情况集中检查和专项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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