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要求严控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
时报讯(记者 夏令 实习生 张昊 通讯员 符信)昨日,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广东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和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总结部署广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广东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调解成功率达94.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必要结合广东实际制订《广东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将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会议要求,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对本级政府所属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和行政事项的效力、效率、效果以及工作规范、工作质量、社会效应等,进行检查、调查、纠正、惩处和督促整改。会议明确了监察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坚持的原则及职责和权限,提出了行政效能监察的程序与方法,要求对行政效能监察对象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行政效能,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要追究相应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时期广东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等。
另外,会议还总结了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强调,要继续巩固清理成果,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深化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并认真总结经验,部署在全省各市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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