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5日讯记者郄建荣以监督、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股权为主要使命的国土资源部中央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今日在京揭牌。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在揭牌仪式上表示,中央勘查基金管理的设立是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一种改革。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资源消耗也随之大幅度增长,特别是石油、铁、铜、铝等大宗重要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资源环境约束相应加剧,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支持力度,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以下简称“地勘基金”),着重用于重点矿种和重要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
这位负责人说,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中央地勘基金投资项目的立项、监管、评审验收和成果处置;监督、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股权;申请登记中央地勘基金独资项目的矿业权;研究实施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
他表示,所谓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股权这一职能,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过去由地勘单位及矿山企业无偿持有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按照有偿使用的要求,应当向国家交纳矿业权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部分或全部以折股方式交纳。其中,中央财政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其股权划归中央地勘基金持有;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其股权由中央地勘基金和地方有关机构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的出资比例分别持有。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机构对持有的国家出资矿业权股权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其收益将全部用于补充地勘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