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夏丽裙、记者吴芳报道:25日,记者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大对药品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整治广告发布秩序,省药监局近日对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昨日,省药监局下达了对脑心安胶囊、麻姜颗粒、勃邦睾丸片等14个违法广告药品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责令这14种药品从即日起开始暂停在江西省销售。
据不少市民反映,一些媒体在宣传对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脑心安胶囊”有神奇疗效,而许多患者在服用该药品后却发现其实际药效并不如药品广告中提到的那样神奇。
而抗乙肝转移因子口服液、麻姜颗粒、勃邦睾丸片、力勃益精丹、雄威乐、分清五淋丸、妇科分清丸、泻肝安神丸、苦参素片、修正药业生产的复方首乌地黄丸、谷丙甘氨酸胶囊、耳通三宝胶囊、滴耳油等药品的情况也与“脑心安胶囊”类似,在广告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使用绝对化、承诺的语言对产品的功效进行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患者和医生的名义对产品的功效做证明来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省药监部门执行了行政强制措施,责令这14种药品暂停在江西省内销售。
昨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的汪处长告诉记者,药监部门会加强对各类药品广告的监察,对于严重违法的药品广告,药监局会责令广告主体、广告发布商立即停止该药品广告的发布,对拒不改正,或屡改屡犯的,则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区域内销售,并责令其在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