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生毒蘑菇中毒事件 卫生部门发布预警通告
新华网南宁9月26日电(记者王立芳)广西进入毒蘑菇中毒高发季节,9月12日至24日,桂林市兴安县、全州县连续发生毒蘑菇中毒事件,造成10人死亡。
广西地处亚热带,高温、多雨、潮湿,易于生长蘑菇,为毒蘑菇中毒高发省区之一,每年的3月至11月为毒蘑菇中毒发生季节。2001年至2006年广西发生毒蘑菇中毒81起,中毒423人,死亡24人。今年1月至9月,广西共报告发生毒蘑菇中毒事件21起,百色市、河池市、来宾市、桂林市等地的农村地区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地区。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介绍,毒蘑菇常见可致人死亡的有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鳞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秋生盔孢伞、包脚黑褶伞、鹿花菌等。毒蘑菇中毒主要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严重的可导致抽搐、痉挛、昏迷,甚至出现幻觉、溶血症状和肝脏损伤等,死亡率极高。一些毒蘑菇,如致命的白毒伞、鳞柄白毒伞等,与食用蘑菇外观极相似。
卫生部门提醒说,毒蘑菇有剧毒,群众不要随意采食或购买野蘑菇,以免发生误食中毒;经营蘑菇的企业要严把采购关,确保食品安全;食用蘑菇出现中毒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治疗,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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