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9月26日电(记者高路、俞丽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26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正研究建立“最低薪酬制度”,作为对现行最低工资制度的补充。
据悉,“最低薪酬”将包括最低工资、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和最低福利津贴三个方面。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说,由于后两个标准自1995年确定之后就一直没有变动,近年来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居民消费支出水平。为此,上海计划将劳动者“薪酬”的各个组成部分逐步纳入增长机制,实现与经济发展全面“水涨船高”,以更好地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生活。
上海于1993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最低工资制度,目前已是第15次提高标准。
在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公布了《上海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上海未来三年内将基本形成一线职工“涨工资”机制。这一机制的内容,包括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与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长幅度相适应,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差距趋于合理,经营者收入与一线职工收入形成同向联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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