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年底前全面遏制“特权车”“人情车”
车内再不能擅自放
政府、电视台标志牌
投诉电话:省监察厅、省纠风办0571-87057223
金报讯(记者 岳德亮)记者昨天获悉,针对一些地方或路段“特权车”、“人情车”依然较为突出的问题,浙江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交通厅决定对车辆通行费减免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向社会公布废止或修改不符合现实的文件,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遏制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现象。
根据浙江省政府此前的规定,仅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等七类车可减免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浙江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交通厅指出,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系统的清理整顿力度,集中收缴和撤销违规发放的各类通行费“减免卡”;坚决纠正以收费减免谋取小团体利益等问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全面清理擅自设置在车辆挡风玻璃内的标志牌(如XX省、市委,XXX政府,XXX电视台等),自觉进行清理,并将标志牌上交本单位监察部门。对继续擅自在车辆挡风玻璃内设置特权标志牌的行为,各级监察、纠风部门将联合新闻媒体,在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下,上路进行督查,对设置的标志牌一律予以收缴,进行曝光,并责令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作出检查。
据了解,今后,依法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的车辆,通过收费站时应当减速、停车、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经收费站收费人员核对核准后免费行驶收费公路。同时,实行免费车辆种类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网站,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省监察厅、省纠风办:0571-87057223;省交通厅:0571-8780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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