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6日讯 记者陈丽平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9月25日,民政部对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在2005年11月和12月间,违法使用北京市行政事业性统一银钱收据收取会费167.94万元,数额巨大;在2004年至2005年间,违法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向所属分支机构收取会费1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民政部对该会作出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封存了该会登记证书和印章等有关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