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记者李京华今年30岁的张京雪涉嫌谎称出售经济适用房房号进行诈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张京雪有期徒刑12年。
据悉,2006年8月下旬,张京雪在明知无法购买到翠城小区经济适用房房号的情况下,在其工作的北京康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分别与被害人张某、吉某签订协议,由张京雪向张某、吉某提供房号,张某、吉某支付给张京雪相应报酬。
之后,张京雪将伪造的东城区拆迁办公室拆迁购房证明等材料分别交给二被害人,骗取二被害人的信任,共骗取张某购房款13万元,骗取吉某购房款1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京雪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所犯诈骗罪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