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例网聊骗财杀人案 被告人竟是在校大学生
法制网讯 记者储皖中 一名46岁的中年女教师,在网络上陷入了一神秘网友设置的重重陷阱,被骗财不说,最终还丢了性命。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犯罪分子竟是一名小她二十多岁的云南某艺术学院在校大学生。
检察官指控,被告人杨森涉嫌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受害人家属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人赔偿43万余元。
46岁的雷某是南京人,在南京某中学任教。平淡的生活使雷某日渐乏味,开始迷上了网络聊天。在网络上,雷某以“红泥”的网名结识了很多全国各地的网友。2004年9月,雷某认识了一个叫“秋的别馆”的男网友。“秋的别馆”自称是云南人,二十多岁。在网络上,“秋的别馆”并不在意雷某大他二十多岁,亲切地称雷某为“姐”。
在聊天中,“秋的别馆”对雷某说,他在昆明一家投资公司工作。公司主要是帮助客户搞投资,生意相当好。一般来说,客户在他们公司投资1万元,一年下来,公司会返给客户1.2万元,收益率达到20%。
从2005年开始,雷某就向“秋的别馆”账户里投钱,一开始几千,到后来上万。这些钱都是雷某和丈夫多年来的积蓄,是雷某家里准备用来购置新房的钱。再后来,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雷某到处向亲戚朋友、甚至网友借钱。检察机关最后认定,雷某通过银行汇款到“秋的别馆”账户里的钱总共是20余万元。
去年年底,因为家里准备买房,朋友也催着雷某还钱。“投资”一年的雷某向“秋的别馆”提出要收回投资、提取收益。
去年12月30日,雷某在网聊中给“秋的别馆”下最后通牒。今年1月2日,雷某应“秋的别馆”之约乘飞机到达昆明。“秋的别馆”特地到租车行租了一辆现代轿车到机场接雷某。
接到雷某后,“秋的别馆”先拉着她到海源路一家餐厅吃饭,后又说要带她去看夜景,把车开到了王筇公路一无人之处。这时“秋的别馆”不得不说出事情的真相,“姐,我不是什么投资公司的。我是云南某艺术学院的学生,钱我拿去做啤酒生意,全部都亏了。”
突然听到“钱全没了”,雷某一下子就懵了,脑袋“轰”地一声,上前去扯打“秋的别馆”。“秋的别馆”也一下子变得面目狰狞,跳上来一手捂住雷某的口鼻,一手解下雷某脖子上的围巾,用围巾将雷某勒死。
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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