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轿车冒充出租车两天作案四起,劫走四名女乘客财物18.4万元。9月25日,阜阳市中院对这一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一名主犯无期徒刑。
该团伙三名成员均为阜南农民。2006年6月11日,被告人李治朋与在逃的同伙张某计议,用李治朋驾驶的轿车冒充出租车,拉载女乘客实施抢劫。
阜阳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治朋、代继庆伙同张某共同抢劫作案4起,抢得钱物计价值18.4万元。遂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治朋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鉴于被告人代继庆认罪态度好,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7万元。 (石中原、邢二亭、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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