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修改后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日(26日)从盐田出租屋管理办获悉,施行近一个月来,有关部门尚未接到涉及居住证的违规个案。
据了解,由于《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在盐田区试行,《规定》中涉及居住证的内容在盐田区先予施行。
新《规定》要求,业主应当在租客入住当天,将其基本情况向出租屋管理机构报告,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呈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有关部门查处的3宗违规行为,都是违反此规定。
据悉,未如实填写信息或者未及时变更信息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按实际租住人数每人200元处以罚款。有关人士表示,之所以没有接到涉及居住证的个案,一是因为申领居住证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二是因为有关部门和群众都自觉按照居住证实施方案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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